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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空姐海外代购获刑11年案被发回重审

2013年05月07日07:40    来源:新京报    手机看新闻

  ■ “离职空姐代购被判11年案”追踪

  记者昨日获悉,此前颇有争议的离职空姐李晓航代购被判11年案,近日二审判决。离职空姐李晓航代理律师张彦昨日向记者证实,二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该案件争议的焦点主要是代购化妆品的金额和数量是否属实,以及量刑是否过重。

  检方在一审时指控,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间,李晓航去韩国带化妆品达29次,男友石海东17次。以客带货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进境,均未向海关申报,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后认定为109万余元)。

  辩护律师张彦在二审辩护中表示,李晓航主观上没有走私犯罪的动机和目的,也没有明知故犯、有意识逃避海关监督、偷逃国家税款的想法。

  同时,一直为案件奔走的李晓航父亲在提交给北京高院的资料中表示,李晓航对走私犯罪的含义并不了解,并且一审时对李晓航代购化妆品的数量及金额等信息取证不当、数额过重。

  昨日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张彦称,重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

(责编:李海霞、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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