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斯又自燃了。近日,一福克斯车主和相关车企对簿公堂,原因是浙江杭州一位沈姓车主的福克斯发生自燃并引燃两间民房。消防部门调查认为,该起火灾是由福克斯牌轿车的电器线路故障造成的。而销售此车的杭州万国汽车有限公司对消防部门的鉴定并不认可。他们甚至认为,该部门出具的鉴定不合法。
有“合格证”就能保证不自燃?
浙江杭州市民沈根良于2011年7月购入一辆福克斯轿车,这辆车在2012年12月凌晨两点多突然发生自燃事故。火灾造成福克斯牌轿车基本全毁,还造成与轿车相邻的案外人沈奎华所有的两间平房和房内财物被烧毁。杭州市消防部门调查认为,该起火灾的是由福克斯牌轿车的电气线路故障造成的。
5月29日,车主沈根良与销售此车的杭州万国汽车有限公司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对簿公堂。
法庭上,浙江万国汽车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坚持认为,由万国销售给车主沈根良的福克斯在销售时没有任何质量问题,而由消防部门提供起火原因鉴定书不合法、不真实。该公司得出这一结论的理由是,出厂时该车附带有“合格证”,而消防部门不具备鉴定这起火灾的鉴定资质。
这一结论当即引发质疑。有人认为,所有销售给顾客的车辆都是有合格证的,但并不是有合格证的车辆就不存在潜在的风险。如果一纸“合格证”就能保证汽车不出任何问题,那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的事故了。
自燃并非个案
笔者了解到,福克斯自燃并非个案,中国汽车质量网等网站上就有许多相关投诉。
去年12月份,就有车主投诉福克斯自燃。某车主于2012年9月1日从苏州南福4S店购买经典福克斯1.8AT车辆一辆,同年11月2日在该4S店做完首保,11月12日车子行驶在张家港市204国道的通沙汽渡边时发生自燃,电瓶、线路板及左前侧大灯均烧毁。车主于当晚将事故车辆拖至4S店内,与4S店的一名售后人员多次协商未有进展。
近期,来自上海的车主王先生也反映,其在2010年8月份购买的全新福特福克斯轿车,竟在其停车买水短短5分钟左右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车辆自燃事故。后经上海市消保委专家鉴定为电器短路引发的自燃,但4S店及长安福特主机厂却拒不认可,并认定车辆自燃非汽车本身质量问题造成,因此不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细心的人可以发现,福克斯多起自燃事件的背后反映出相关车企骄横的态度。
沈先生的轿车发生自燃事故后,浙江万国汽车有限公司坚持认为,由万国销售给车主沈根良的福克斯在销售时没有任何质量问题,而由消防部门提供起火原因鉴定书不合法、不真实。
万国何以如此骄横呢?究其原因,病根在于行业短板。车主沈先生向记者表示,此前跟4S店沟通多次,要求赔偿车款和相应损失,但4S店坚持让他去找其他鉴定机构鉴定。但是据了解,目前全国只有两家具备鉴定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而鉴定费用高达30多万元。沈先生说:“这都能买三四辆新的福克斯了。”
在诸如自燃等汽车质量争端中,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是:消费者难以找到一个鉴定机构去鉴定汽车问题。
相关专家指出,由于汽车商品及服务专业性强、鉴定费用高等特点,消费者在汽车消费维权中处于技术和力量薄弱的被动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亟须一批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通过独立对汽车产品出现的问题进行鉴定,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而对于第三方鉴定的标准则应该由国家的相关部门制订,而不能由企业自行制订,由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从而确定责任的归属。
业内认为,“汽车三包”即将出台,汽车质量鉴定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中国“汽车三包”政策面临着“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诸多问题,现阶段实施起来缺乏“权威检测机构等配套体系”等。要使汽车产品质量在修理、更换和退货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有序地实施,就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并保证其独立性、权威性和技术性。另外,还要能够让消费者省钱、省力、省时地进行相关鉴定。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