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是误伤,但接连的报道还是给养蚝产业造成严重冲击。
“标准一直都很清楚,我相信他也很清楚。”情绪激动的谢彦安操着并不流利的普通话向记者讲述着再一次的“躺枪”经历,这位阳江市阳西县程村镇红光村蚝业协会会长养蚝近20年,见证了整个行业的兴衰起伏,也体会了一次又一次的“舆论轰炸。”
相比于整个行业的发展,近些年来,人们显然对生蚝中重金属含量的情况越发关心。近日广州一家知名都市报关于碳烤生蚝“镉超标”的报道再次对行业进行了全面打击。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同样一只生蚝,在不同的报道中,却被无数份文件、无数个标准反复度量着,从0.1mg/kg到1.0mg/kg,到4mg/kg,再到2mg/kg,生蚝中重金属含量的危害也随之一次次被瞬间放大、缩小。
6月1日起,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下称“新标准”)正式实施,卫生部2005年公布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05)即行废止。“新标准”中终于敲定了食品中生蚝这种双壳类水产品的镉含量标准:2.0mg/kg。
但老谢笑着摇了摇头,如果不把这些标准的来龙去脉梳理清楚,有心或无意的错误援引还会一次次对人们产生着误导。
“蠔德喜”蚝未超标
关于生蚝重金属超标的故事每年都有,今年故事的原点在位于中山一立交桥和天河立交之间的“蠔德喜”。觥筹交错间,人们手边一盘盘刚刚出炉的炭烤生蚝毫无疑问是最好的佐酒之物。
然而上月底,羊城某家知名都市报的一系列重磅报道,瞬间重创“蠔德喜”,该报社记者从“蠔德喜”购买两打共24个生蚝,分别送到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另一家具有资质的大型标准技术检测机构同时进行检测,其结果显示:重金属镉含量为2.0mg/kg。该报记者遂援引“《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5073-2006规定的限量标准中镉≤1.0mg/kg。”的规定断言,“蠔德喜”出售“超标蚝”。
但事实上,农业部后来又出台了一份《无公害食品 牡蛎》的行业标准。”对生蚝中的重金属进行了精确的规定。
这份标准于2008年5月16日颁布,2008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相比之下,《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则是更早,是在2006年发布实施的。
换言之,自从2008年7月1日以后,直至2013年6月1日之前,生蚝作为牡蛎的一种,其安全指标自然就应该参照《无公害食品 牡蛎》中的标准,而在《无公害食品 牡蛎》中,镉安全指标的规定则是≤4.0mg/kg。
转瞬之间,被检出含有2.0mg/kg镉的生蚝从超标一倍的“恐怖线”上被拉了回来,瞬间成为了符合安全标准的“好孩子”。
“标准之惑”搅民众恐惧
的数据,但后来的结果说明,这个标准显然有些脱离我国的实际。”
而当时在国际上,也并非只有一个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以下简称CAC)对牡蛎和扇贝以外的海洋双壳贝类的镉限量为2mg/kg,而美国、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和中国香港地区规定的镉限量从2mg/kg到4mg/kg不等,但均高于1.0mg/kg的标准。
面对如此莫衷一是的数据,缺乏完善的风险评估机制的研究者,终究无法厘清其中的脉络,这也在无形中助长了各家媒体的“误引用。”
然而,翻看我国农业行业标准,不难发现,牡蛎的重金属含量标准几经变更,倘若再与我国卫生部等部分发布的视频中污染物限量标准两相对比,更是有多种“类似”的标准令人容易产生混淆。
卫生部200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中,并没有把贝类镉含量列为限值标准。不过,不少报道都援引了该标准对水产品鱼类中镉含量标准的规定——0.1mg/kg来说明贝类镉超标的危害。
但在业内看来,这种看起来非常合理的对比并不科学,“2005年的标准中并没有说到贝类的镉含量指标,其中只说到鱼类,并不是说贝类的标准就和鱼类相同。”对此,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食品工程与质量安全研究室主任杨贤庆表示,“重金属的危害与日均摄入量和含量同时相关。简单来说,鱼类在2005年的时候吃的人就特别多,而且大家会经常吃,为了防止重金属富集,含量控制必然要严格一些。而贝类呢?食用量不大,标准相比放松一些也是安全的。”
无怪乎,2012年12月,发表在《水产学报》上的《1989年到2010年广东沿海牡蛎体镉含量时空分布特征及其健康风险评价》一文中,指出根据实验结果表明,近10年来广东沿海牡蛎体镉含量尚无健康风险,连续使用广东沿海牡蛎10年,其镉含量在70年内不会对人体构成镉摄入量过量的风险。
那么,既然如此,为什么在2002年9月1日实施的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近江牡蛎》NY5154-2002及《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5073-2006中要将活体、贝肉的安全指标中镉含量定为≤1.0mg/kg呢?
“说实在话,当时刚做这个标准,大家都没有经验,而且国内根本就没有成熟的‘风险评估’制度。所以,业内就直接选用了欧盟的标准,这是全球最严格的标准。”据一位曾参与标准制定的专家透露,“‘风险评估’是一项非常严谨的研究,而当时国内并没有成型的体系,最可靠的手法就是引用成
新标准以风险评估为基础
而6月1日起,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正式实施,终于敲定了食品中蚝这种双壳类水产品的镉含量标准——2.0mg/kg,将此前《无公害食品 牡蛎》中,镉安全指标≤4.0 mg/kg的标准进一步收严。
这份标准又是怎样制定出来的呢?在卫生部的媒体通气会中,卫生部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处处长张旭东就指出,这份标准坚持以风险评估为基础,遵循CAC食品中污染物标准制定原则,结合污染物监测和暴露评估,确定污染物及其在相关产品中的限量,确保科学性。
看来,随着时间推移,我国的风险评估标准建设也得到了提升。在2011年5月,发布在《海洋渔业》的《对贝类产品标准中重金属限量指标的探讨》中指出所谓“风险评估”是指人类由于暴露于食源性危害而产生的已知的或潜在的有害作用的科学性评价。包括危害识别、危害描述、暴露评价、风险描述4部分。
不同于此前,业内认为针对我国食品的风险评估更加强调了“落地性”,例如,在暴露评估方面就强调必须结合我国贝类重金属含量现状、国内不同人群消费现状和重金属暴露情况,在大量调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
这就必须要改变我国基础工作不足的局面,进一步完善各种调查数据,“我相信现在卫生部的工作肯定会越做越好。”杨贤庆表示,根据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同时规定,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这也就意味着今后食品安全标准‘政出多门’的情况将会彻底改变,造成的误导也将随之减少。”记者 钟啸
(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