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我们注意到云南省统计局在《云南日报》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通报云南省陆良县统计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在全省统计系统开展警示教育的报道。请问,陆良县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具体行为是什么?
相关负责人:近期,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室对群众举报的云南省陆良县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干预企业联网直报统计数据。去年以来,陆良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些文件和做法,严重影响企业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例如,陆良县政府办两次发文要求:联网直报工作的检查、督促、验收由县工信局、住建局、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企业上报的相关统计数据由上述部门进行预警预测审批把关;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协调、计划投资额等统计数据须经固定资产投资包保部门审核后报送县统计局,规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的收集、审核和整理由县工信局负责。县委办、县政府办发文,分别向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逐一分解工业总产值、完成投资额等目标任务。县工信局还通过下发文件、多次召开企业会议、有关工作人员直接联系企业等方式,向有关工业企业逐个布置产值等目标任务,要求企业按分解目标上报统计数据,确保完成任务。有的企业反映,如不虚报,其统计报表会被工信局退回;如配合虚报,工信局表示将为企业协调解决贷款、享受优惠政策等问题。
二、编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举证材料。统计制度规定,新开工重大投资项目须提交申请表和现场照片等举证材料,经上级统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纳入项目库统计。陆良县住建局、商务局、水务局、发改局等制作虚假的施工合同等举证材料,将一些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申请入库统计。其中,住建局将一些未开工或不够规模的项目变成正在施工的达规模项目上报,商务局将去年底已建成营业的某项目“打造”成今年新开工项目上报,水务局将两个其他单位的项目当作本单位的项目上报。
记者:这些干预统计工作的行为是否造成了陆良县有关统计数据失真?
相关负责人:受以上因素的影响,陆良县工业企业联网直报数据和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严重失实。抽查的28家工业企业上报2012年工业总产值63.4亿元,初步核实为28.2亿元,虚报35.2亿元。抽查的25家工业企业上报2013年1-6月工业总产值27.4亿元,初步核实为10.6亿元,虚报16.8亿元。抽查的13个投资项目上报2013年1-6月投资完成额2.1亿元,初步核实为0.2亿元,虚报1.9亿元。
记者:云南省有关方面除公开通报外,还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
相关负责人:云南省对国家统计局检查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省委省政府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查处和整改。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同时发出关于加强统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纠正问题,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陆良县政府向国家统计局作出了深刻检查,出台了全面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意见。目前,云南省正在进一步落实国家统计局的要求,抓紧全面整改和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各地要从以上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经济增长必须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制定切合实际的增长目标,不盲目追求速度,为搞准统计数据创造良好的环境。要高度敬畏、严格遵守统计法,认真清理、废止干预统计的文件、做法,严禁任何单位、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干预企业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上报统计数据。各级统计机构要坚持依法独立调查、独立报告,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坚决抵制和查处干预统计的行为,严禁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以及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广大企业要切实维护自身权利,依法独立真实上报统计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