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刻变更产权害怕房子卖亏”
记者调查发现,上海、南京、杭州、哈尔滨等地也有相关试点,模式均不相同。
2007年年中,拥有政府背景的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以房自助养老”的模式。65岁以上的老人将自己名下房产卖给公积金中心,可一次性收取房款;该房屋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再返租给老人,租期由双方约定,租金与市场价等同;老人可按租期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公积金管理中心。
然而,沪媒报道,2010年,“以房养老”上海试点早已停止,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无恢复时间表”。
最近一年,华东师范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教授汪荣明指导学生,专题调研“中国反向抵押贷款养老”模式。当年京沪“以房养老”试点失败原因,也是调查内容之一。
课题组发现,上海“以房自助养老”项目初期咨询者众多,但是真正申请试点的对象仅是个位数。项目失败的主要原因,汪荣明和学生们分析认为,“大多数老人不能接受签约的时候就变更房屋产权”。
家住上海普陀区的张女士,不接受的原因是“担心房价上涨”。
从2007年到2013年,张女士名下的老房子市价翻了几番,“要是当年卖给公积金中心,亏掉了。”
此外,“南京试点”也广被报道。2005年4月,南京汤山留园公寓试水“给我房子、替你养老”业务。拥有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年满60岁以上、无儿无女无亲戚的孤寡老人,可自愿将房产抵押给老年公寓,并入住老年公寓。老年公寓把老人的房子出租,用于缴纳养老费用。老人去世后,房屋产权归老年公寓所有。
两年后,当地媒体的调查却称,该公寓只有4名老人入住,留园老年公寓即将进行工商注销。
日前,记者按照2007年该老年公寓在网站上留下的电话与之联系,不是无人接听就是关机。
汪荣明带领的课题组分析,这个方案的限制条件过于苛刻,机构公信力不够,很多老人不敢把房产交给民营机构打理。
其他城市试点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客户过少。如今,都已基本销声匿迹。
“试点成功需政府引导给优惠”
以往的失败经历,让不少人对未来将开展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产生悲观情绪。
目前,新的试点方案尚未出台。
孟晓苏认为,如果这次想要试点成功,保监会首先要同意“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作为一个保险产品。政府也要给一些优惠政策,比如给老人免税。(入保后每月从保险公司处获得的收入,正常情况应交税)。
再比如,老人越高寿,领取的养老金就会越多,政府也可以通过一些“高龄(保险)补贴”,鼓励保险公司对高寿老人“管到底”。
李红兵则建议,今后,“以房养老”可借鉴新加坡模式,由政府引导,给出优惠政策,或购买服务,吸引更多公益组织参与。
而在“以房养老”这一话题逐渐升温之时,有专家提醒,让老年人安度晚年,不能把眼光局限于养老金数目、模式上。
去年全国两会,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郑功成,接到一位老人的电话,希望他呼吁养老金再涨一点。郑功成说,这位83岁的北京老太太,每月能拿2870多元退休金,但因生病住院,需长期护理,还是捉襟见肘。
老年人晚年有高昂的医疗费用等支出,只依靠基本养老金,根本难以承受。“中国各级公共性财政投入,更应向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养老服务产业倾斜。”郑功成说。
70年产权,“以房养老”最大阻碍?
多方认为,“以房养老”的主要障碍,是中国商品房产权最长为70年。
“我买的是二手房,现在房龄已经快30年了,等我老了,就算想以房养老,刚把房子抵押出去没几年,就满70年了,这账该怎么算?”北京市民张先生说。
2011年9月,银监会在公开办复全国政协委员“以房养老”提案时表示,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致“以房养老”难推行。
中信银行2011年在多地试点推出“养老按揭”业务,但明确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现有房屋产权70年,产权到期后如何处置依然存在政策盲点。银行开展这项业务也得考虑这方面的问题。”长春一家银行个人贷款中心负责人解释说。
对此,孟晓苏并不认同。在他看来,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已经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金融机构担忧“70年产权”的问题,是自己束缚了自己。
“真正的住房反向抵押保险,要保障抵押了房产的老人,按照房屋的实际价值,领取养老金直到去世。”孟晓苏说。
孟晓苏认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本身就是一个小众产品。按照他的计算,我国目前大约有2000万无子女和失独老人,如果其中有3%的人接受,就有60万人之多,这将极大改善他们的晚年生活。
孟晓苏计算过,在北京,一套二环内的100平米的老房子,市值约500万,如果做“反向抵押”投保,每个月可收取3.4万元养老金,直到去世,房屋增值还能领到更多。
“多了一种选择,不具强制性”
民众还担心,政府提“以房养老”,那是不是没有房子的人,就不能养老了,或者,只靠基本的养老金是不够养老的?
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华南农业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副教授张开云,说出了自己的理解:“以房养老是养老政策多层次、多支柱背景下的多选之一,是自愿选择而非强制性的。同时在顺序上,是存在了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国家帮扶、社区服务等养老选项后又增加了一个,而不是意味着,国家先收了你的房子,等你钱还不够时,再考虑其他帮扶。”
9月19日和20日,民政部连续发声,平复公众对“以房养老”的质疑:“以房养老”只是一种选择,与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关系。
以房养老是养老政策多层次、多支柱背景下的多选之一,是自愿选择而非强制性的。同时在顺序上,是存在了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国家帮扶、社区服务等养老选项后又增加了一个,而不是意味着,国家先收了你的房子,等你钱还不够时,再考虑其他帮扶。 ——华南农业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副教授张开云
多地探索以房养老模式
试点地点:北京
开始时间:2007年
试点模式:出租自有房屋(保留产权),租金直接给付养老公寓费用
存在问题:无中间担保机构,养老公寓地理位置偏远等
试点地点:杭州
开始时间:2009年
试点模式:租房增收养老,售房预支养老,退房补贴养老,换房差价养老
存在问题:实施规模较小,无法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等
试点地点:上海
开始时间:2007年
试点模式:房产直接变卖给公积金中心,用所获资金返租自己已售房屋
存在问题:即刻变更产权,未考虑老年人对房价上涨的预期等
试点地点:南京
开始时间:2005年
试点模式:与“倒按揭”有相似之处,但只针对房屋面积超60平米的“三无老人”
存在问题:无中间担保机构,参与条件苛刻,不利推广
试点地点:重庆、厦门、长沙等
开始时间:2011年
试点模式:以自己或子女的房产作为抵押,向中信银行申请贷款,在约定期间通过分期还本付息方式还款或者以房产抵押
存在问题:只能以房产估价的60%提供贷款,贷款到期后,老年人晚年无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