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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多名落马高官涉“房” 为何不敢下公示住房?

刘德炳

2013年10月09日07:43    来源:经济网-中国经济周刊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封面故事】落马高官的“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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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刘德炳 | 北京报道

  9月22日,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经法庭审理查明的受贿事实之一为:薄熙来利用职务便利为实德集团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薄熙来之妻薄谷开来、薄熙来之子薄瓜瓜收受大连实德集团董事长徐明财物折合人民币19337930.11元。这其中就包括2001年薄谷开来用其收受徐明给予的购房资金,以2318604.7欧元购买的位于法国尼斯地区戛纳市松树大道7号的枫丹·圣乔治别墅。

  9月24日,58岁的山西女商人、原博宥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羽心(原名丁书苗)涉嫌行贿、非法经营一案开庭审理。丁羽心是铁道部系列腐败案的重要人物,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项犯罪均与她有关。而在今年7月8日,刘志军案审判长答记者问时曾指出:“刘志军滥用职权使得丁羽心等人谋取利益30余亿元,对此办案机关在办理丁羽心案等其他关联案件时扣押、冻结了丁羽心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大量现金、股权、房产、书画等物品,此前媒体报道中所提374套房产、现金等均包括在内。”

  近年来,官员涉房,屡见不鲜。9月3日开庭审理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杨汉中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检察院起诉意见书显示,在杨汉中直接或伙同亲属、情妇、司机收受索取的4037余万款物中,涉及房产共计21处;2011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涉嫌受贿案一审判决,张家盟被指利用职务便利,为五个单位或者个人在企业经营、解决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逃避刑事追究等事项上谋取利益。而多名在党的十八大后落马的高官,都不同程度地与房产有关。

  有分析人士指出:“前十余年,交通建设领域腐败频发,交通局长频频落马。而近年来,国土局长的落马节奏显然快过了交通部门,这充分表明房地产利益链已经成了当前经济腐败案件中居高不下的一个毒瘤。”而在高官落马轨迹中,索房、买房、因房牟利……频频出现在房地产业利益链的各种环节,甚至有的高官落马,主要原因就是涉“房”太深。

  一系列高官落马显示了国家反腐的决心,而斩断房地产灰色利益链能极大地遏制腐败,并最终消除房地产业的黑色成本,一定程度上降低房价。斩断房产腐败利益链,可从住房信息联网入手,逐步推进到住房普查、公示等环节。

  十八大以来多名落马高官涉“房”

  据官方公开信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有8名省部级官员落马,他们是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

  这些落马高官目前大多正在接受调查,而在公开信息或是媒体报道中,已有不少信息表明,他们中的大部分涉及房地产。

  2012年12月初,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经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据媒体报道,李春城主政成都期间,在北部城区改造过程中,五龙山项目被一家名为成都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竞得。而据工商资料,上述公司的主要股东均来自黑龙江,即李春城老家。据悉,与李春城案关联,多位涉及房地产业务的企业负责人纷纷落马。李春城的落马,与其深入涉足房地产业密不可分。

  2013年2月8日,中纪委对外宣布,经查,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收受礼金、贵重礼品;对茂名市发生的系列严重腐败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生活腐化。据此,对其立案检查。据媒体报道,所谓“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就有周镇宏为亲属投机房地产牟利的影子;另外,“茂名市发生的系列严重腐败案件”的爆发也与一宗优质地块的争夺分不开。

  2013年6月4日,监察部公布,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而倪发科的落马,就缘于城市的“大拆大建”和官商勾结。据媒体报道,倪发科的外号是“扒市长”,主政安徽六安期间,倪发科大搞城市建设,从外地调来了众多的开发商,轻松获得优质项目,且其亲属涉嫌搞土地开发,在他干涉或默许下“拿了很多项目”,尤其是贱卖皖西宾馆土地等,引起了原皖西宾馆所有方的持续举报。

  6月30日,监察部宣布,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正被调查。据悉,王素毅曾在内蒙古巴彦淖尔任盟长、市长、市委书记,共约7年时间。据媒体报道,这期间,巴市进行了大规模土地开发和城市建设。王素毅及多名下属被指与开发商国泰集团董事长李国民关系匪浅,李国民后来被指向巴彦淖尔官场多名高官行贿,两者之间存在权钱勾结之嫌,最终王素毅也遭到查处。

  7月6日,监察部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总工会原主席李达球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今年5月,钟山原县委书记谭玉和违反国家关于土地出让、税务征收法律法规,擅自决定降低土地出让价格、减免有关税费,造成国有土地出让金损失238万多元、国家税费损失342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钟山县隶属于广西贺州市,2003—2008年,李达球在贺州任市委书记。在谭玉和被判刑两个月之后,7月6日,李达球被中纪委调查。有媒体报道,李达球在谭玉和落马后紧接着遭到查处,且有举报者称谭玉和案中买地受益人与李达球存在一定关联,这显示李达球与谭玉和案的关联性。不过这还需要官方最终认定。

  虽然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并非因“房”事落马,而是涉及非法收购和大量权钱交易。但有媒体曝出,刘铁男在北京、青岛等地有5处住宅,如果此事被证实,可以推断,以国家工作人员正常收入,能否在这些地方买得起5套住宅是个疑问。那么,买房子的资金是如何来的?这一切还需要国家有关部门逐步揭晓。如果是用合法收入买房,那无非是个“房多多”,只是正常的房地产投资行为;但如果是用非法收入买房,那就是在洗钱。

  四川省原副省长郭永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并没有过多细节公开。但据报道,石油系统出身的郭永祥与9月和外界失去联系的四川商人吴兵、李广元私交甚密,而吴兵在石油、水电、文娱、房地产等领域十分活跃。但郭永祥是否真涉足房地产,尚待官方认定。

  目前,8位落马高官中,只有9月被证实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的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有关他的公开信息尚未涉“房”。

  2000年以来,半数落马省部级高官涉及房地产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根据公开信息统计,调查梳理了自2000年以来被查处的省部级官员的落马轨迹,结果发现大量落马高官都涉及房地产。

  高官涉及房地产有两种形态:第一类,是背后有房地产利益链条,或直接间接倒腾土地,或纵容支持亲属开发房地产,或与开发商结成利益同盟,或用非法收入买房倒手等;第二类是用正常合理收入买房置业。

  针对第一类情况,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严跃进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目前,贪官坐拥多套房产,表明房地产领域正成为官场集中腐败的重要场所。这种腐败,建立在以下几条途径之上。一、将平时的受贿资金投向房产领域;二、与开发商勾结,从而变相地获取房产;三、以各种隐藏的方式进行受贿,如房产不登记在名下,或以低成本的方式“租借”开发商的相应住宅;四、借各种公开的住房补贴、高额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等,来谋求房产。

  根据第一类情况梳理2000年以来落马的省部级高官,以官方对外公布的调查时间为标准,2013年,据公开信息,涉及房地产的落马高官为周镇宏、倪发科、王素毅、李达球、刘铁男五人,郭永祥、蒋洁敏因与房地产无明显交集而不列入此次统计。

  2012年与房地产有瓜葛的落马高官有李春城、薄熙来。

  2011年,有两名省部级高官涉及房地产,一是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另一个是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2013年5月,黄胜受贿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检方指控,黄胜或其亲属收受多名商人的住房或购房款。

  2010年共有3名落马省部级官员涉及房地产,他们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家盟、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

  2009年落马省部级官员共有7人涉及房地产,他们分别是最高法原副院长黄松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宁夏回族自治区原副主席李堂堂、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原铁道部党组成员何洪达、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贵州省政协原主席黄瑶。

  而在这一年,还有一位官员,虽然其级别不到省部级,但他是名副其实的因房落马,他就是杭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市长许迈永。2011年6月21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对许迈永作出的死刑判决。判决认定:1995年5月—2009年4月间,许迈永利用担任萧山市(2001年撤市改区)副市长,杭州市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杭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受让项目股权、承建工程、结算工程款、解决亲属就业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5亿余元。经调查,牵涉许迈永案的14个单位或个人,几乎都与房地产项目有关。

  据不完全统计,涉及房地产的落马省部级官员,2008年有5人,2007年有3人,2006年有7人,2005年有4人,2004年有3人,2003年有4人,2002年有1人,2001年有5人,2000年有2人。

  根据上述统计,自2000年以来,14年中,共有53名落马省部级官员涉及房地产,而据不完全统计,14年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在100人左右,这就意味着,近一半的落马省部级高官或多或少与房地产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落马高官为何涉足房地产?

  在调查中,《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发现了一些比较有意思的现象。

  首先,从时间上看,2004年以后,平均每年涉房的落马省部级官员明显比2004年之前多。统计显示,2004年及前4年涉房的落马省部级贪官只有15人,平均每年3人;2004年以后则有38人,平均每年涉房落马近4人,2006年、2009年,都有7个落马高官涉及房地产。

  与此相应,自2004年土地统一实行招拍挂以来,房价上涨幅度明显加快,2006年、2009年房价上涨幅度几乎都达到历史高峰,至今房价依然在高位运行。

  严跃进指出,近几年全国面临普遍性的房价上涨,房地产暴利,也促使房地产交易中权钱勾结的现象逐步蔓延开来。

  另外,从地域上看,中东部涉及房地产的落马省部级官员数量明显比西部多,其中,北京、广东、上海、浙江成为因房重灾区,比如北京原副市长刘志华、浙江的张家盟、广东的许宗衡等。2001年至2009年,许宗衡利用担任深圳市委副书记、深圳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长等职务便利,为深圳市顺嘉高新建材公司、深圳龙岗区区委原书记余伟良等九个单位或个人在变更土地规划、承揽工程、职务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3318万余元。

  而在新疆、西藏、青海等省份,截至目前,记者统计中并没有发现有省部级官员因为过深卷入房地产而落马。

  对此,严跃进表示,这直接表明,房价较高、房价上涨过快的地方,省部级官员更有涉足房地产业的动力。究其原因,一是在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地,即使省部级高官,凭借其收入买房的压力也不少。

  二是这些地方的土地升值前景十分诱人,开发商更有腐蚀拉拢官员的决心,为了一块地,开发商往往不惜一掷千金,对官员的诱惑更大。

  三是在中国目前的市场中,房产不单纯是提供居住功能的产品,而是一个资产,甚至是消费结构中比重最大的资产。加上房价上涨,这种资产升值的可能性加大。扭曲的住房功能与扭曲的官员心理“狼狈为奸”,自然出现官员多套房的现象。对于专注投资回报率的官员而言,这种不断增值的资产,是其未来退休后的保障。同时,多数官员在城建与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等任职,职位的原因,增强了其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关系。政府寻租的私利与动机、以及监管缺失,都使得此类官员易陷入贪污的陷阱之中。

  此外,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丈母娘需求”等往往能催生省部级官员的涉及房地产需求。一般而言,省部级官员自身并不缺房住,但这一级别的官员,大多已是50岁上下,正值下一代走入社会、买房置业的当口。如果子女要结婚,毫无疑问,丈母娘会问“有没有房子”。按我国的传统,身为高官的父母,出钱买房是理所当然。

  不仅如此,记者从一些落马高官的案件中看到,很多子女借助父辈的高位投资房地产,甚至空手套白狼。

  严跃进表示,贪官购置房产,除了为自身考虑外,也受到相关利益人的影响,比如子女、情妇等。此类人群的购房需求,将左右贪官的权力运用。“人之常情”的逻辑,加快了此类贪官的涉及房地产步伐。

  如何斩断涉房贪腐利益链?

  严跃进认为,高官涉足房地产,对于经济与房地产而言是一个伤害。一、这种行为,扰乱了目前市场分配原则,挑战公平的道德准则。二、扰乱了当前的房地产秩序。此类官员将大量的多套购房需求强势介入,势必抬高房价,并挤压普通刚需购房者的购房利益。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曹建海日前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部分官员房产太多,也是住房普查执行难的一个阻力。

  严跃进建议,对于贪官涉及房地产,尤其是违法的房地产交易,应加大打击力度:一、要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上规避此类官员的腐败现象。这种长效机制应通过政府监督机制与公众监督机制而展开。二、加大对官员房产的审查制度,从财产申报制度等方面喝退此类贪官的各种贪欲。同时,从工资公开、可疑财产排查、加重多套房产纳税额等方面,加大此类人员拥有多套房的成本,并增加其拥有多套房的经济风险与政治风险。三、加大惩罚力度,进而起到警示等功效。四、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状态,强化民主,提升政府行政的公开透明性。

  对于官员房产乃至财产的审核公示,浙江、广东等地已经有试点或探索,但全国建立完善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尚需时日。

  7月1日,本刊第25期刊发《第三次经济普查仍不敢碰住房?》一文,指出当前正在进行的第三次经济普查中,难以进行住房普查,而此前的第六轮人口普查,也没有统计清晰的住房基础数据。我国的住房基础数据至今仍是一个谜。而无论对于民生还是中国经济,甚至楼市调控,住房普查数据都意义非凡。此外,个人住房普查是调节住房公平的一个重要手段,一旦掌握了真实全面的住房基础数据,那么依靠灰色收入大量购买住房资源的行为将无所遁形。

  但是记者调查了解到,此前进行的第六轮人口普查,并未有实质性的住房普查环节,甚至一些住房调查的项目也一度遭到抵制。

  甚至连备受各界关注的住房信息联网,也是一再迟滞,频频误期。严跃进表示,公务员财产公示难,有几个原因:一、对于私有财产,因《物权法》等法律因素也影响财产公示。二是财产的申报、评估与公开,牵涉面太大,从而增加了相应的困难。

  但严跃进认为,从目前公务员持有财产来看,住房仍是其中较大的财产,而且从技术上看,住房调查相对较容易。因此,房产可以作为财产公示中首要的一项内容,先行试点公开,从套数、房产价值、房产来源等方面进行公示。

  一位业内人士甚至直言,其实住房统计技术并没有太大的难题,最关键的是,政府要敢于下公示住房、普查住房的决心。

(责编:李海霞、聂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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