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财经>>中部崛起

营改增过百天 新变化在哪里

2013年11月18日09:30    来源:山西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营改增过百天 新变化在哪里

    自8月1日起,营改增已在山西推行百余天。在营改增新旧税制转换基本完成之后,这项改革的效果颇受各界关注。无论是减税降负、优化经营模式,还是经济结构调整,作为税制改革的重头戏,营改增被寄予诸多厚望。那么,这项税改带给山西哪些新变化?企业又该如何适应这项改革?

    不止于减负,下游企业受惠更广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表面上看税率从5%增加到6%,实际上增值税价外换算后税率只有5.66%,加上抵扣进项税金,企业实际税负是下降的;同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接受税票的下游企业可以抵扣6%的进项税,税负会降低,也利于公司业务拓展。”山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孙苗说。

    至今,营改增短短三个月,全省涉及试点服务的应纳增值税累计为3.22亿元。试点一般纳税人有623户实现减税,占试点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17.76%,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减少税收0.38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100%实现减税,与按原营业税方法计算的营业税税额相比,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同样减少税收0.38亿元,税收减少尤为明显。

    “营改增不仅仅体现在企业税负的直接降低,它对下游企业同样产生进项抵扣效应。”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张锁林说。仅太原国税测算:2012年缴纳营业税达10亿多元,按收入规模同口径换算营改增后,年度缴纳增值税约为7亿多元,95%的营改增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的红利,享受减税总额为2亿元,下游企业凭增值税发票还将享受到4亿多元的税金抵扣。

    4亿元对2亿元——表明下游企业通过进项抵扣优惠更多。目前,“营改增”试点对全省试点下游企业的税收产生了积极影响。

    8月至9月,全省试点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开票2.4万张,开票税额2.2亿元。其中,开给本省试点纳税人0.35万份,开票税额0.28亿元;开给本省非试点纳税人1.61万份,开票税额1.57亿元;开给外省市纳税人0.43万份,开票税额0.35亿元。

    全省非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进项抵扣内容增加,与营改增前抵扣范围相比,新增抵扣税额1.02亿元,享受结构性减税政策效应明显。

税负高低取决于科学的经营模式

    从整体上看,95%的试点企业享受到不同优惠,税改减税效果明显。但是,试点地区部分行业企业税负有所上升。

    对我省运输企业来说,目前成本主要来自油耗、过路过桥费、维修费用、人工工资、保险费用和场地租金。按国家规定,只有油料和修理费能拿到增值税发票,企业可以进行抵扣,而其他费用暂时没有纳入抵扣范围。

    “对于我们来说,油料占成本的30%,过路过桥费占30%,维修费用占10%,其余占30%。这样的话,实际抵扣总额大约占成本的40%,暂时税负增加。”山西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刘军阳说,随着2015年营改增范围的扩大,抵扣也将越多,税负会降低。

    但是,因为经营模式不同,税负变化出现了截然相反的情况。

    山西安泰集团下属运输企业腾达运输有限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的加油站与维修车间,公司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有限,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达10.3%,税负明显提高。

    同样是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运输公司,车辆以内部短途运输为主,不产生高额的过路、过桥等费用,能够取得17%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0.68%,税负则可降低2.32个百分点。

    很多成本虽可以进行抵扣,但实际操作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由于种种限制而无法取得增值税票的现象。加上公路运输管理费、过路过桥费等未纳入试点范围,确实让一些运输公司暂时尝到了营改增之痛。

    蓝天运输公司是大同南郊区一家运输企业,公司使用车辆几乎来自于租赁。“这些车都是个人的,购车、维修都是要个人来负责的。对公司来说,它不体现出有购进项,这样抵扣就少,税负就上升了。”该公司财务负责人白燕说。

    营改增不是一个简单的价内价外税收核算的变化,或者财务管理的变化,而是对企业经营模式、内部管理、制度、合同法律和采购各个方面产生深层次影响。如果运输企业不从经营模式上进行优化以相适应于增值税制度,势必被税改所淘汰。

产业结构调整初显成效

    营改增的抵扣效应,已经对我省处于成长期的新兴服务业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加快了生产和流通的专业化发展,推动技术进步与创新,增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

    7月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计1.75万户,其中涉及交通运输业4546户、现代服务业1.3万户。同时,确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户,涉及交通运输业916户、现代服务业1092户。

    8月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升至1.83万户,其中交通运输4788户,现代服务1.35万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446户,其中交通运输1079户,现代服务1367户。

    10月底,全省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有2.33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0.35万户,占15.04%;小规模纳税人1.98万户,占84.96%。

    营改增不仅为企业带来减负,而且为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服务业发展、打造服务型经济带来质变。三个月以来,全省新增户数较多的行业为文化创意服务、鉴证咨询和交通运输业,分别增加1363户、915户和775户,分别占新增试点纳税人的30.16%、20.25%和17.15%。

    “随着增值税抵扣链条的打通,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成本有所下降,提升了现代服务行业的市场竞争力,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导向,从而吸引更多资源包括民间资本向现代服务业集聚,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张锁林说。

    拿交通运输企业来说,对于纳税人当年有新增大额固定资产进项抵扣的情况下,税改后税负会有所降低,这样,可以促进交通运输业的设备更新。同时,新办现代交通运输企业可享受到固定资产抵扣带来的实惠。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物流辅助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由于抵扣机制,物流辅助服务企业总体税负将有所下降。“因此,营改增对于发展交通运输尤其是现代物流业,并由此带动全省现代服务业的全面加快发展,对推进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具有积极的作用。”张锁林说。

(责编:李彤、刘然)

相关专题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