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招标采购局“三公经费”预算为零引质疑
不同地区部门“三公经费”为何相差甚远
近日,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布的“三公经费”引起了关注。2012年,该局“三公经费”决算数据为2700元,今年则为零,这些数据引发了部分网民的质疑,这样的数字是否可信?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看到,10月24日公布于该网站的《云南省招标采购局2012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中称,2012年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支出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支出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学习考察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说明是: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原有车辆编制9辆,实有车辆0辆,未发生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针对大家对云南省招标采购局2012年“三公经费”仅2700元以及今年“三公经费”预算为零所产生的质疑,云南省招标采购局办公室主任赵原近日回应称,该局的“三公经费”数字属实,相关经费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的规定列支。
赵原说,2012年度,全局无一人因公出国(境),故决算支出为零;公务接待费仅2700元,是因为去年来该局学习考察人员较2011年大幅度减少所致;对于公务车零花费的问题,省招标采购局虽有公务车编制,但一直未曾购置公务车,故未发生公务车出售、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对于云南省招标采购局2013年“三公经费”零预算,赵原表示,这是由于该局正在报批机构改革方案,故迄今为止财政尚未安排今年“三公经费”预算,待机构改革方案批准后,该局将向财政申请追加“三公经费”预算。
从未购置公务车,正常的公务出行如何解决?赵原表示,日常出行有时通过乘坐公共汽车等方式解决,但这部分经费不在“三公经费”之列,所以没有公开。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邓淑莲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纳税人的立场出发,政府的“三公经费”当然是越少越好。但是,是不是“三公经费”数字小公款消费就真的少了,也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事实上,通过下属单位埋单、把消费金额隐藏在项目预算开支等方式来做小“三公经费”数字,已是一些地方公开的秘密。
11月初,安徽省财政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外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三公经费”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明确提出“三公经费”按规定渠道及科目列支,规模不得超预算,并严禁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市县转嫁,“三公经费”管理情况将纳入省直机关效能建设考评范围,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事实上,从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将县级以上政府“三公经费”公开列为法定义务,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
北京市在今年1月的两会期间,随今年预算报告公布了全市市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今年2月底,广州市41个政府部门公布的2013年预算中,“三公经费”预算全部单独列出。
在邓淑莲看来,这两年7月下旬公众已经形成惯例“围观”中央部门“晒三公”,“现在我们看到,2012年和今年,都是3月中旬全国人大会议批准当年预算后,4月中下旬,财政部公布公共预算,随后中央部门公布自己的部门预算。今年4月18日,中央各个部门在公布部门预算时,首次单列出了‘三公经费’预算情况。6月下旬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上一年中央决算报告,其中单列中央本级的‘三公经费’决算数额,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上一年中央决算后,财政部在20日内批复中央部门决算。中央部门收到财政部批复后向社会公开决算。7月下旬,新一轮的中央部门公开上年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就开始了。”邓淑莲说。
在肯定中央和地方“三公经费”公开的进步性的同时,邓淑莲认为,面对相差悬殊的数字,公众其实很难评判哪个更为合理,而数字里是否有水分,更是难以验证。
以2013年各省“三公经费”预算数据为例:同样是少数民族自治区,广西要花9.5亿元,新疆要花4.3亿元,外界很难比较谁的计划花费更合理;即使同样一项公务接待预算,同样是直辖市、特大城市,上海预算近3.3亿元,北京只有不到1亿元,也很难进行比较。
有媒体记者对各省卫生、商务和公安3个省级部门“三公经费”的对比中,不同省份某项“三公经费”开支相差几十倍乃至百倍的情况亦是屡屡可见。比如,2013年湖南省公安厅的公务接待费用预算超过1500万元,而吉林省公安厅则是25万元;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务接待费预算700多万元,而河北省卫生厅只有5万元。
在邓淑莲看来,在我国现行预算制度下,所谓的预算不过是一种账目安排,未必符合实际支出,按照现在的预算办法和财务核算,是可以做到“账面为零”的,比如接待费用变成会议费或者培训费,或由下属单位或者服务对象埋单,公车使用可以由企业承担。
“云南省招标采购局有关零预算的解释说机构改革方案还没有批下来,没有申请‘三公经费’预算,但今年已经快过完了,部门预算支出的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已经花费了近一年了,里面可能会包括属于‘三公经费’支出的科目,明年公布决算时是否要把这些花费算进去呢?”邓淑莲说。
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吴君亮多年来致力于推动地方政府预算公开,他一直以来的观点是,预算科目中属于“三公经费”的概念已经很清楚了,加强对预算支出每一项的监督,“三公消费”自然会得到约束。
“每年编制预算时,财政部都要向中央各部委以及各级政府印发当年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政府的预算收支科目定义得相当详细。每年各级政府部门的预算,就是按照这个科目来编制的。
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里,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第10款是“交通费”,其介绍为“反映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另外,分别有309类(基本建设支出)下的第04款和310类(其他资本性支出)下的第04款,名称都是“交通工具购置”,其介绍为“反映用于购置各类交通工具(如小汽车、摩托车等)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这就是所谓的“公车消费”科目。
302类下第17款“招待费”,其介绍为“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这就是老百姓所指的“公款接待”科目。
同样是在302类下,第12款“出国费”,其介绍为“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国的住宿、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这就是“因公出国(境)费用”。
从2007年至2010年,这些科目没发生任何变化。到2011年时,才出现小小的名称上的变化,“出国费”变成“因公出国(境)费用”。
邓淑莲所在的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连续5年关注我国省级财政透明度状况,课题组的成员多次呼吁,政府预算不仅要“看得见、看得懂”,更重要的是,要“可监督、可问责”,这才是完整的公共预算概念。
课题组认为,目前的“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是一种顺应民意的做法,在没有整体财政信息公开的情况下,被公开的“三公经费”其全面性与真实性还难免引起疑问。在他们看来,只有整个政府预算全面、真实地公开,并接受真正的监督和制约,公众才能真正看清楚政府的钱是怎么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