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财经

普查信息不能作为处罚依据 企业不用担心暴露

2013年12月20日10:12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12月20日电 (刘然)今天上午,国家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建堂做客人民网,介绍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情况。马建堂表示,普查机构和所有的普查员如果泄露被调查对象的信息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企业在经济普查中的商业机密是否会泄露?马建堂表示,国家的法律法规都对普查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调查机构和调查员对被调查者的信息有保密的义务。

    首先,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所有的普查机构,所有的普查员都负有对被调查对象的信息保密的义务,如果泄露被调查对象的信息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所有的普查机构和所有的普查员都有法定义务替被普查对象保密。

    第二,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规定,通过普查所获得的这些信息,只能用于统计的目的,只能发布综合的数据,尤其是不得发布个体的具体信息。换句话说,企业有多少人,多少生产销售收入,注册资本是多少,这些只是作为数据汇总的基础,不发布具体企业具体的经营信息。

    第三,普查所获得的这些信息,不得作为任何其他部门实施处罚的依据。比如,经济普查得到企业一年的销售收入是五千万,企业却没按照五千万去纳税,但这个普查信息不能作为纳税不足的处罚依据。

    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有法定的保密义务。通过这些措施能够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企业的隐私。所以,企业不用担心。

(责编:刘然、刘阳)

相关专题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