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五台山游泳跳水馆曾见证、记录了无数精彩赛事,更成为南京老百姓游泳健身的绝佳场所。然而不知从何时起,五台山跳水馆却渐渐偃旗息鼓。近日,更有市民从跳水馆紧锣密鼓的施工中瞧见端倪:跳水馆正在被“改头换面”,或将变身为豪华迪吧,此项目施工已长达2年之久,且耗资巨大。
作为国有资产的体育馆,本应服务于民,如今却被改建成娱乐场所,不禁招来各方质疑,该项目的施工建设符合相关规定吗?昨天,江南时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江南时报见习记者 王梦然
施工现场 跳水台升降池成豪华升降舞台
五台山游泳跳水馆曾是第三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标志性建筑。像一条腾空而起的巨鲸,展现我国水上健儿搏击风浪奋勇向上的英姿,整体造型宏伟美观。
该馆落成于1995年6月,总投资8000多万元,总体格局为二馆三池(跳水池、游泳池、训练池),跳水池和游泳池呈南北分置,中间以承重支柱隔开。
昨天下午2点,记者来到五台山游泳跳水馆,发现跳水馆的外观已发生了明显的改变。这幢原本如同腾飞巨鲸般的宏伟蓝色建筑物,如今却是一派豪华的欧式行头,精致沉稳的大理石外观已初具规模,整幢建筑物的宫廷范呼之欲出。在建筑物外,堆积着小山高的建筑材料。正在进行建筑外壁施工的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建钢架,为了打造更漂亮豪华的外观。
走进跳水馆,仍旧能闻见游泳馆特有的漂白粉消毒味,透过建筑物内的一扇窗户,还可以看见与一墙之隔的五台山游泳馆。但同时,记者还是被眼前的景象震住:金灿灿的天花板、巨大的玻璃吊灯、厚重的大理石墙壁、璀璨的装饰灯光,处处都在展现富丽堂皇。
拾级而上,记者更发现,原本作为跳水台的升降池,已被改造成带有水池的豪华升降舞台,圆形舞台足有3层高,其中每一层都有舞台聚光灯,十分奢侈豪华。
在第二层,记者看见过道被打造得十分精美,雕廊画壁随处可见,而一些“包间”也已具雏形,液晶电视已镶嵌在墙壁中,很有豪华KTV会所的派头。
正在忙着施工的工人向记者透露,这里施工已有2年之久,耗资巨大,至少千万以上。问及该场所作何用,工人表示,这里可能是作为类似酒吧的娱乐场所,估计会在青奥会后对外开放。
这幢初具规模的豪华建筑,到底作何用途?项目施工有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记者在现场采访了该项目负责人。
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由江苏太能集团出资打造,是从五台山体育中心租赁了原来的跳水馆,工程实施后,这里将被打造成一个迪吧,并且双方已经签订了合同,计划将这里命名为“运动水秀吧”或“水舞秀”。在青奥会之后,将对外开业。
在采访中,该负责人还透露,早在几年前,这个跳水馆的各项设施就已很陈旧,但凡遇上雨天,顶部就出现漏水,而场馆方面也因无钱维护而对该跳水馆的逐渐落寞无可奈何。关于太能集团租赁五台山跳水馆多长时间、租赁价格多少,该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
产权方 已无法负担跳水馆维护成本
记者随后找到五台山跳水馆的产权方——五台山体育中心。该中心办公室主任表示,五台山跳水馆已经闲置了几年,其设备陈旧,只有单人跳板,早已不符合体育比赛场馆的要求,而馆方资金有限,也无法负担跳水馆的维护成本。
记者问及目前游泳馆向外租赁事宜,办公室主任称,已经和太能公司签署了一个意向性的租赁合同。
监管单位 绝对不允许彻底改变体育运动性质
五台山跳水馆作为国有资产,原应作为健身场所,为民所用,作为产权方的五台山体育中心究竟有没有权力将其对外出租,并将其改造成盈利性娱乐场所?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问题向五台山体育中心的上级单位——江苏省体育局了解了情况。江苏省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志光表示,虽然目前体育场馆的确出现运行困难的现象,但根据体育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体育馆的主体功能不能改变。王志光举了个例子,比如篮球馆等,其运动场地的性质不能改变,如果在馆内建设些运动服装店等配套店面,还是可以的。但如果彻底改变其体育运动性质,将其改造成类似餐饮店等,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采访中,王志光主任向记者介绍了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的“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 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记者从中看到,国家体委强调,大型体育场馆对于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全民健身等具有重要作用,尽管很多体育场馆在赛后运营方面,仍面临运营效能不佳等问题,但还是应该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意见强调,要突出赛场的体育功能。
对于产权方五台山体育中心将跳水馆对外租赁,并计划打造成“迪吧”,江苏省体育局表示,将对该事作进一步调查了解。
记者观察>>>
体育馆莫过分商业化
不知从何时起,当你走进一些体育场馆,就会发现从大门口开始,到里面整个场馆都被各种各样的商业业态所瓜分,烟酒店、KTV、电影院、游艺厅、幼儿园、美容店等等不一而足,见着这商业氛围浓厚的体育馆,心中的疑惑也随之而来。
体育馆是由政府投资建造的,为全体市民提供体育锻炼的场馆,理应为全体市民服务,体育管理部门为了单位小团体利益,改变用途使之商业化,侵占了本应属于全体市民的公共资源,损害了民众的利益,并容易滋生腐败温床。
目前,提供给市民的健身场所,不是多了而是太少了。一方面是政府不断投资兴建新的体育场馆,一方面却是体育场馆非体育化,成为小集团增收的工具。这样的调整,我们的有关部门咨询过市民的意见吗?举行过相关的听证吗?如果体育馆确实需要通过招租来补充场馆维护、管理经费不足,其项目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对体育场馆租赁的规定。
体育馆作为公共资源,应该为全体市民享用,为全体市民服务,而今有些用途被改变,有些设施虽然仍为体育相关项目,但因为商业化私营化了,市民锻炼健身的成本反而提高了,那么得益的又是谁?公共设施商业化,民众的利益被侵害,又该向谁投诉?
在国家大力提倡全民健身的当下,在目前体育场所仍然缺乏的情况下,体育馆商业化之路是否该走下去?相关部门的领导是否该有所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