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30日电(记者 杨迪)记者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决定代理发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计划发行面值为26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60亿元。
其中,河北、山西、湖北、陕西、青海省额度分别为59亿元、42亿元、61亿元、55亿元、43亿元。各省额度以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四期)名称合并发行、合并托管上市交易。
据了解,本期债券期限为3年,经投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01%,2014年6月30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7月2日进行分销,7月4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6月30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7年6月3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
本期债券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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