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7月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水平迈进,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体制创新作保障。
会议要求,必须在强化基础研究的同时,注重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积极探索把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赋予创造成果的单位,进一步为创新创造松绑加力。
中国是科技大国。科学技术要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需要两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一是要有科技创新,二是要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二者缺一不可。目前来看,破除一些旧有的体制机制障碍,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通道似乎更为迫切。
科技成果的产生和利用,不同于一般生产要素环节,其核心问题是如何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如果创新成果躺在实验室里“睡大觉”,不仅会浪费科研经费,也会挫伤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应该看到,长期以来对科技成果实行的有关管理模式,审批程序繁琐、时限过长,影响成果转化的时效性。科技成果创新人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相对有限,未能充分享有自主经营权,创新人享有的收益比例偏低,且规定不统一、操作性不强、难以落实。造成创新人科技成果转化意识薄弱,科研管理体制与市场脱节,科技成果推广队伍薄弱,制约了创新主体作用的发挥。
在本次常务会议之前,对科技成果创造作出重要贡献的机构、人员给予更多激励,就是李克强总理反复强调的观点。李克强说,要通过改革,允许科技人员持有股权、期权,让创造性劳动的价值得到更好实现。在逐步推进科研机构“去行政化”的同时,跟踪改革试点,不断完善有关政策。
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具体方式和步骤予以明确: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选择部分中央级事业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允许试点单位采取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入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更多激励对科技成果创造作出重要贡献的机构和人员,进一步调动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协调联动,及时跟踪解决问题,试点成熟后向更大范围推广。
这项改革举措必将具有深远的意义。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切实释放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将创新驱动战略落到实处,既是促改革、稳增长、调结构的应有之义,也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