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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业务员漏卖涉水险 车主成功索赔13万

周余涛

2014年07月23日15: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办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车险的时候,我再三叮嘱卖保险的业务员,所有的车险我都买,可还是漏了一个发动机涉水险,这回巧了,偏偏车的发动机进水了,这可怎么办?”近日,陕西省华阴县城关镇居民郑女士向记者无奈地说。

车主要求购买全险

郑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10月9日,她花费113万元从西安保时捷中心购买了一辆保时捷卡宴越野车,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安产险陕西分公司)设立在西安保时捷中心的办事处购买保险时,她反复向中国平安产险陕西分公司保险业务员童先生强调,因为是新车,价格较高,所以要购买所有的车险险种,以防意外。最终郑女士花3.6万元购买了童先生提供的所有车险,才放心地开车回家了。

今年4月18日,郑女士开车经过华阴县高速路桥下的涵洞时,因涵洞积水较深,汽车熄火了,当天晚上她赶紧将车送到西安保时捷中心,车检结果显示汽车发动机进水导致熄火,需要花费13万元维修。

业务员漏卖涉水险

想起自己购买了“全部”险种,郑女士赶紧打电话联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没想到却被中国平安产险陕西分公司的定损员拒绝了,对方告诉郑女士,她没有购买汽车发动机涉水险,不能获得理赔。郑女士心有不甘,亲自前往中国平安产险陕西分公司理赔部讨说法,结果还是被以同样的理由拒绝。

郑女士很郁闷,明明已经办理了所有的车险险种,怎么还会差个发动机涉水险呢?她怀疑保险业务员童先生漏了发动机涉水险。

接到郑女士的投诉后,记者来到中国平安产险陕西分公司了解情况,接待记者的刘姓工作人员重复了理赔部的意见,但表示可以根据特殊情况,给上级领导写个报告汇报一下,会有专业的人士来研究这个问题,希望尽量给车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保险公司应承担责任

陕西省琴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向荣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郑女士并不了解车险险种,但明确提出购买所有险种,保险业务员童先生并未提及发动机涉水险,未尽到告知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对于目前的情况,建议郑女士和中国平安产险陕西分公司协商解决。

记者截稿时获知,郑女士已获得了中国平安产险陕西分公司13万元的保险理赔。

(责编:李栋、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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