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牵一发动全身
■安 宁
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的明朗化让很多人真实的感受到,不动产统一登记真的要来了,从过去的步履艰难到现在的势如破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正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头羊”。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家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的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建设。早在7年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就已写入《物权法》,但因分歧较大,没有规定统一登记的范围、机构和办法。
此后的时间里,土地登记归国土部门,房屋登记归住建部,森林有林业局,滩涂问海洋局,不动产登记各占山头的局面并未解决,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历史欠账,各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长期分散于国土、住房、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标准不一,平台有异,九龙治水自然难于破题。
直到去年底,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进入实质性加速。
从去年11月确定建立国家不动产统一登记协调机构和工作机构,到今年3月不动产登记部际联席会议首次召开,到今年5月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到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发布,再到近日国土资源部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时间表: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可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推进在过去半年看起来势如破竹。
在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过程中,笔者也发现,社会舆论讨论比较多的是它会对房地产价格、反腐等带来怎样的影响,事实上,对房价或是反腐的影响只是不动产统一登记过程中所带来的附加值,而不动产登记立法的真正初衷是落实物权法,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这才是最重要的意义,在未来将会逐步体现出来。
历经重重阻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走到今天这一步实属不易,未来的路仍然很艰巨。因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个巨大的工程,意味着将涉及十余个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整合、统一到一个部门,必将涉及各个部门的职责再分配,也不可避免要触及其他部门的实际利益,其难度可想而知。但开弓没有回头箭,要使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实效就要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坚决冲破既得利益的藩篱,让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真正成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