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10时,记者在赵先生所在小区四区8号楼三单元看到,有建筑工人正在用电梯往楼顶搬运铁板、石料等。在12楼楼顶,一座砖石结构的房屋已初具规模,基本占据了单元东侧的整个天台。楼下的1201户也在一起装修,房主并未现身。据赵先生称,11楼和12楼属于同一个业主,房屋施工已经进行了一周左右,他也不认识房主。
“他们在建房过程中对我们的生活造成扰乱不说,主要是楼体承重有限。”赵先生说,“也有其他人在楼顶建‘阳光房’,都没有这个严重。”小区居民张女士也称:“这都是违法建筑,楼体能承受多少压力都是有数的,不能随便加盖。”
据观察,该小区四区许多楼顶的天台都有私建的棚屋,有的是单独的铁皮屋,有的直接加盖了一层。记者在楼顶上看到,有些铁皮屋里放着床等家具,疑似有人居住。“虽然我们平时也不去楼顶,但这毕竟是公共空间。”赵先生表示。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小区物业,济南众汇物业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他们并不知道这件事,需要在登记后找保安了解情况。
该小区所属的六里山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称,如果接到楼顶擅自搭建房屋的举报,他们会第一时间将情况反映到市中区执法局六里山中队,由中队进行处理。
“小区是封闭式管理,如有在楼顶天台违规建房的情况,按流程,第一步先由物业公司进行制止。”市中区执法局六里山中队的一名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业主拒不整顿,则由物业通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
针对楼顶上频频出现的铁皮简易房,这位工作人员回应“按说是不允许的”。
中建八局设计部的刘工程师告诉记者,根据《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载人住宅的楼面活荷载标准值为2.0KN/平方米(即每平方可承载200公斤的重量),“擅自加盖不仅违反了相关法规,更对其他临近建筑物的日照需求和自身建筑物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于该小区楼顶私搭乱建的情况,齐鲁律师事务所的高强律师认为:“楼顶属于共有部分,要想处理必须经过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私建不仅在法律上不合规定,实际上也是影响安全的。”高强表示,这种情况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私建者排除妨害,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