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2日讯 记者郄建荣近年来,审计署组织实施了哪些重大的国有企业审计项目?金融审计有哪些新变化?对于这些热点问题,审计署今天表示,近5年来,审计署对超过百家央企进行了审计和调查;同时,金融审计也开始关注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
据审计署介绍,2009年,审计署组织对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进行审计,揭示了一些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资产负债损益不实等问题;2010年,审计署组织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等14户中央企业和4户中央企业驻港机构进行审计,揭示了一些企业在重大决策、财务核算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还存在不够严格、不够规范等问题;2011年,审计署组织对宝钢集团公司等15户中央企业进行审计,揭示了一些企业落实节能减排要求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也不够严格。财务核算和经营活动中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问题,如违规购买商业保险、发放补贴等;2012年,审计署组织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进行审计,揭示了一些企业对有关宏观调控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一些重大决策制度执行不够规范,一些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比较薄弱等问题。
2013年,审计署不仅组织对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等12户中央企业进行审计,而且对53户中央企业利润分配和投资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其中,对53户中央企业的专项调查,揭示了部分企业投资管理不规范,创新机制不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一些企业会计信息不准确等问题。
审计署表示,近年来,金融审计强化对重要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审计。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商业银行进行经常性审计,密切跟踪新增信贷资金的投向,促进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推动货币政策和其他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同时,对重点创新型金融业务进行审计,着重审查这些业务的合规性和风险性,及时揭示潜在的风险隐患,维护金融市场稳定。此外,审计部门在审计中,注重深入揭露和查处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捍卫国家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关注金融监管不够健全完善的领域也是一个突出变化。审计署表示,这些领域包括,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债券交易、村镇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等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跟踪揭示发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和蕴含的风险隐患,促进完善金融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