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安蓓、赵超)国家发展改革委14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90元和18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4元和0.15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1月14日24时。
这是7月份以来连续第八次下调成品油价格。这次调价落实后,7月以来90号汽油和0号柴油零售价格每升累计分别降低了1.11元和1.25元,国内汽柴油零售价格已普遍回落至“6元时代”。
发展改革委称,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11月14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11月初以来,受全球石油市场供应充裕、需求乏力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
通知要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稳定供应,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正常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