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土厅长李建功疑涉“宋林案”落马
□记者 肖波 王文志 北京报道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建功被宣布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身兼中纪委常委的黄晓薇“空降”山西压阵之后,山西省纪委查办的第三位厅级官员。
除去资源大省要害部门和“高危部门”一把手的身份以外,李建功因其出生地系山西平陆县,是近期第四名落马的平陆籍高官,引来不少议论。尽管有媒体梳理发现李建功与令政策、陈川平、柳遂记三位平陆籍官员有颇多交集,但消息人士指出,李建功落马固然与其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中的违法违纪、权钱交易有关,但究其源头,应该是“宋林案”持续发酵的必然结果。
此前《经济参考报》曾披露,2010年2月,华润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华润电力通过旗下山西华润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同金业集团签订协议,成立太原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并高溢价收购金业集团的资产包,涉嫌巨额国有资产流失。2013年7月,记者第一次实名向中纪委举报宋林,称宋林等华润集团高管在对山西金业的百亿并购案中故意放水,致使数十亿元国资流失。金业集团老板张新明在此案中被外界怀疑从这笔交易中套现百亿,其与宋林之间也被疑有利益输送。今年8月4日,张新明被司法机关带走。
事实上,华润收购金业资产包存在的问题,除了资产包价格被高估之外,作为交易标核心资产的原相煤矿、中社井田和红崖头井田,采矿证和探矿证在华润收购前已过期,按矿产法相关规定,过期且未办理证照的煤矿,应属于国家所有,金业集团并无权处置。
在2009年11月15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中社红崖头井田探矿权延续转让及划定矿区范围意见的函》(晋国土资函[2009]645号)认定,“‘山西省古交市中社井田精查’和‘山西省古交市红崖头井田8#9#详查’两个探矿权,均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延长探矿权保留期限,目前已超过有效期,其勘查许可证成为无效证件”。但在2013年8月3日,中社和红崖头井田的探矿证经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公示,由金业集团转让给太原华润。
两个有争议的井田探矿权失效后,于众目睽睽下神奇“复生”,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此举招致的质疑接踵而来。按照规定,探矿权可以延续,但必须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延续或保留等手续则视为放弃该矿权,登记管理机关不得批准其延续、保留申请。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被指涉嫌非法为金业集团“恢复”探矿权证。
一个流传甚广的说法是,对此项行政许可,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内部意见并不统一,一直分管矿业工作的副厅长王晓力认为该交易程序有瑕疵,不愿为金业集团和华润办理手续。不料,在上述转让公告登出前,王晓力的分管领域被调整,旋即公告发出。由此,舆论矛头直指身为该厅厅长的李建功,其作为幕后直接推手的角色呼之欲出。
因执掌煤炭等相关资源矿业权的各项审批权,李建功的身份在山西这个资源大省一直引人关注。与其相识的当地官员对记者说,李建功很讲义气,不怎么讲原则。譬如有下属因胡来遭到举报,他可能会把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叫到一起吃个饭,“你们都是我兄弟,看我的面子,就都别再闹了”。按照他这种“大家都是兄弟”的行事作风,他可能会让举报人给被举报人道个歉认个错,换来被举报人将举报人的诉求解决了,不管其诉求是否合法。
当地多位熟悉山西官场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说,李建功这种“讲义气”的做派,体现在他和张新明的关系上,人前人后都叫“新明”,从不避讳。这位人士表示,李建功和张新明的关系,除去“一个送钱、一个收钱”的权钱交易之外,前者对后者还表现出某种程度的巴结和讨好,以求有“地下组织部长”之称的张新明在领导面前“多栽花,少栽刺”。
与几乎所有落马官员出事前都振振有词一样,在被宣布接受调查的三个月前,李建功在山西省国土资源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全省转型跨越和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关系党员干部个人安危”。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一位干部对记者表示,如今回过头品味李建功此番言论,令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