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8日电 (周素雅 夏晓伦)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就“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就有关情况回答记者提问。会上,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表示,我们在前期调研工作中发现前置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依附于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在放权频率高、力度大的基础上,对保留的核准事项或叫审批事项,如何规范改进,解决审批难的问题,这是当前改革的重点任务。
罗国三介绍,从2004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后,10多年来已经取消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制改为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实行核准制的范围由核准目录来确定,目录之外的都实行备案制管理。他说:“梳理了一下,大概有30多项,涉及20个部门,也就是说,有些部门是不仅办一道审批,还办理多项审批。还有一类前置条件,我们叫前置手续,没有法律法规甚至部门规章的规定,核准机关还要求企业提供的前置手续或者审查性文件。30多项前置审批加上20多项前置手续,大数是50项,按行政许可法要求,每一项20天,可以延长30天,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来说,50乘以20就是1000天,如果50乘以30就是1500天,我觉得这和现实情况大致吻合。这样一定带来效率低下的结果。”
“还有一些依附于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很多都是强制性的中介服务,再把这些时间算上,可以想像核准的前置时间有多么长。而且对中介服务的时限或没有一个明确的要求,或者说要求的执行不严格。经过相关人士分析测算,中介服务的时间比行政机关审批的时间还要长。中介服务负责审查,行政机关负责审批,实际审的时间比批的时间还要长。解决这些问题就要动作改革手段加以解决。”罗国三说。
“经分析测算,中介服务时间比行政机关审批时间还要长。国务院连续两年的修订核准目录,放权频率很高,放权力度也很大。通过两次修订目录中央层面的核准项目的数量可减少约76%。”罗国三补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