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决定》的发布代表着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意味着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费,这无疑是中国社保史上的一项壮举,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实践,引发舆论一片赞扬。
一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与城镇职工养老实行双轨制就造成人们很多的不满和抱怨。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轨制”的弊端愈加明显,同等学历、同等职称、同等职务、同等技能、同等贡献的人因退休时的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也不同,导致养老金的差距越来越大。
由此可以看出,双轨制之所以广受诟病,是因为这一项不合理的制度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自己交钱的企业人员只能得到较低的养老钱,而分文不掏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却可以拿到财政负担较多的养老钱,导致退休待遇差距逐渐扩大,破坏了按劳分配的平等分配权,这显然是有违社会公平正义原则的。因此,终结养老金双轨制,有利于在企业工作的人员心理平衡。
事实上,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对机关事业单位也带来了很多好处,此次改革方案让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养老金结构更为合理,在保证其合法权益的同时,也强调了必须履行的义务。
诚然,改革是艰难的,不是一蹴而就的,改革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很多问题,从目前方案看,改革后的机关事业单位新养老标准与现在水平不会相差太多,其中职业年金将发挥关键作用。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企业养老待遇水平逐年提高,以及企业年金和商业养老保险等补充养老的跟进,养老公平的问题将会逐步解决。
总之,养老金并轨打破了旧有的制度藩篱,回应了民众关切,彰显了中央改革的决心,让百姓看到了社会公平、全面、和谐发展的“希望”,我们期待养老改革能为老百姓带来更多的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