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宣布,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10%,迎来第11次上调,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据测算,到2014年底,经过10年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明显提高,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增长了2倍多。
连续较大幅度调整基本养老金,对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生活、促进社会公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近几年经济增速放缓、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压力增大的情况下,仍然连续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力地改善了民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不仅远远跑赢了CPI,也跑赢了GDP。
“面对物价水平上涨,GDP增速调整等情况,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的连年调整,能够保障百姓基本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符合我国社保制度本身内在的要求。”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对《经济日报》记者说。
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这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惠及广大城乡老年居民和家庭。
此外,国务院决定,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