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山西省将完善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逐步实现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以上。
省民政厅介绍,2014年,我省县(市、区)全部实行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60%。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增加到20种,增加了16个试点县,全省共有223.1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不同形式的医疗救助。此外,我省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水平也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省所有乡镇(街道)都设立了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窗口;全面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提标任务,全年下拨各类救助资金54.1亿元,230余万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建立,大同、阳泉、长治、晋城、晋中、临汾6市财政安排了临时救助资金,全年实施临时救助9.8万户次。
2015年,围绕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全省将稳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提升困难群众的救助水平,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机制;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提升救助效率;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村民平均消费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此外,我省还将出台政策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继续开展“救急难”试点,加强部门协调,加快工作进度,切实让困难群众受助及时。年内全省将全面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并在乡镇(街道)全面设立一门受理窗口,完善救助申请分发、转办流程,向困难群众敞开求助之门。(记者 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