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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价格“十三连跌”后首次上调 专家建议下调燃油税

丁 鑫

2015年02月10日07:47  来源:证券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成品油价格“十三连跌”后首次上调 专家建议下调燃油税对冲价格波动

  昨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90元和280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21元和0.24元,调价执行时间为2月9日24时。这是国内油价在“十三连跌”之后迎来的首次上涨,同时也是今年以来首次上调。在成品油价格上调的同时,是否该下调燃油税的问题浮现出来。

  “价格形成的关键在于市场供需关系,而市场本身的盲目性与滞后性或将造成价格的大起大落。这种价格波动将会对经济造成冲击,此时政府通过税收等宏观调控手段进行前瞻性干预,并使价格呈现总体稳定显得十分必要。”顶金贵金属董事长兼总裁夏宇飞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随着近期国际原油价格开始反弹,关于燃油税下调的呼声也是越来越高。“以国际原油价格为例,面对前期连续半年油价下跌,如果不上调相关税费,或将造成资源上的浪费以及环境问题的加剧。另外,进口油价长期下跌,对于我国通胀水平的影响也是偏负面的。”夏宇飞称,目前,随着国际原油价格开始反弹,我国也应适当减少原油方面的相关税费,以此来促使原油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更为平滑,在保证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充分有效的前提下,减少原油价格大幅波动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平稳发展。

  中宇资讯分析师张永浩表示,作为税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成品油消费税调整延续了能源改革基调,旨在通过清费立税的方式厘清上下游产品价格关系,通过提高汽、柴油等高耗能高污染能源产品税负水平来制约消费增长速度,通过价格杠杆促进能源结构调整,使能源消费向清洁型、替代性能源倾斜。

  张永浩表示,成品油消费税调整主要内容是提高税率,而社会关注的征收方式、征收对象等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税费重复计征的现象持续存在。因此消费税调整后期主要调整方向将不再是税负水平的调整,而是改革或完善消费税征收方式等。

(责编:杨曦、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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