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经济·科技
人民网>>经济·科技>>正文

赵宇梓委员:建立政策性担保体系 缓解小企业融资难

2015年03月03日15:58  来源:中国经济网  手机看新闻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为两会准备了关于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提案,赵宇梓委员认为,应当建立国家政策性再担保公司,采取“政府政策扶持、市场化方式运作”模式,加大对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赵宇梓(资料图)

以下赵宇梓委员的提案内容:

总体建议

融资难问题是各国小企业面临的普遍问题,从美国、德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经验来看,由政府主导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对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培育创新型小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国内担保机构尽管数量不少,但平均注册资本金小,在保余额小,且大多为商业性担保机构,有些尽管以政策性担保公司名义,但实际上政策性不足,承担不了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的职责。

建议政府管理“退后一步”,从现在由政府直接补贴扶持小企业,改为以市场化方式营造小企业融资软环境。

建议由国家出资建立国家政策性再担保公司,采取“政府政策扶持、市场化方式运作”模式,为国内各省市的政策性担保公司开展的小企业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同时,国家督导各省市建立政策性担保公司,为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担保、投保联动、商业性担保公司再担保等综合金融服务;此外,建议国家适当集中现有各类政府性小企业扶植补贴资源,统一为国家政策性再担保公司提供风险补偿。

通过上述系列措施,建立起全国政策性担保体系,提高全国担保行业的风险抵御能力,规范国内融资担保公司的管理,引导商业银行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加大对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

关于建立全国政策性担保体系,缓解小企业融资难的建议

一、国外及台湾地区政策性担保行业经验

绝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把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作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行做法是由政府主导成立政策性担保基金或机构进行担保,建立与银行风险共担机制。美国专门成立了小企业管理局,它承诺为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担保上限可达到75%-85%,如果还款违约,由小企业管理局按比例提供补偿;德国的担保银行专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成立,各州至少拥有一家担保银行,资金来源主要由企业工商协会、商业银行及国家、州政府发行公债募集。担保银行主要为不能提供足够抵押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单户担保金额不超过100万欧元,当担保银行发生代偿损失时,政府承担其损失金额的80%。在我国台湾地区,由政府主导建立的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简称“信保基金”)为台湾地区唯一一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与银行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对于一般业务,要求银行分担20%-30%的风险敞口,经济下行时或者对于政府重点支持的科技、文创类企业,银行承担10%敞口。截止2013年末,信保基金已经累计为35万户企业提供保证担保超过528万笔,累计担保贷款金额超过人民币23000亿元,目前在保小企业近4万户,在保余额近人民币1700亿元。台湾地区平均每5家小企业中就有1家通过该基金担保获得银行贷款,台湾47%的上市公司在发展初期获得了信保基金的扶持,培育了宏基、鸿海、顶新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二、国内担保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反观国内担保行业,一是 “散、小、弱”,担保机构过多,注册资本金普遍偏小,到2013年底,全国有8185家融资担保机构,总共注册资本为8793亿元,在保余额2.57万亿元,平均资本仅为1.07亿元,平均每家担保机构在保余额3.14亿,放大倍数仅为3倍,乘数效应未能发挥,也未能形成全国性的、具有一定规模性和公信力的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机构的“散、小、弱”也导致其公信力、银行认可度不高;二是政策性担保公司缺失,我国担保业主要是以融资担保为主,国内政策性担保公司缺乏,8185家担保机构中,大部分为商业性担保公司,有些尽管以政策性担保公司名义,但实际上政策性不足,需要接受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考核,以及股东的ROE、ROA考核,风险拨备支持、资金补贴等风险补偿机制不到位,在开展政策性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时因缺乏政策性扶持而显得力不从心;三是国家对融资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力度小,近年来,尽管中央财政和各级省市政府对担保公司补贴总额大幅增加,但相对中小企业的高风险特性,担保公司的风险仍难以得到有效补偿。据统计,2013年中央财政的补贴金额不足行业在保余额的千分之一,补贴的发放亦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与损失补偿不直接挂钩。

三、国家对小企业扶持政策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小企业融资及担保行业发展的扶持政策,为缓解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现有小企业扶持政策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小企业政策性扶持资源分散,涉及小企业的扶持政策由政府多个部门在管理,且各部门均有部分对小企业的补贴资金,资源较为分散,整体效率和效果受到影响;二是政府扶持小企业的管理模式有待于优化,目前,政府的各类企业扶持政策,以政府直接对企业给予项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扶植为主,受众面有限,真正受益的小微企业相对有限,并且政府补贴金额较小,不能解决小企业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四、政策建议

建议政府管理“退后一步”,从现有直接介入单个企业补贴的微观管理,转变为集中资源,加快推动全国政策性担保体系的建立。

(一)加快推动各省市地方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建立

建议国家督导尚未建立政策性担保公司的各省市尽快建立;对于虽已在名义上建立了政策性担保公司,但实质上担保公司政策性不足、职责定位不清的各省市,应督导其在现有的基础上,尽快改组或重新组建政策性担保公司,明确其政策性定位,不以盈利为目的,履行政府在扶持中小企业方面的职责。各省市政策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亿元,除做直接担保业务外,还可开展再担保业务。在风险分担方面,对于一般行业,地方政策性担保公司担保比例应在70%以上,对于国家重点扶持行业,担保比例应不低于80%,剩余风险由合作银行承担。

(二)组建国家政策性再担保公司

建议国家集中各类扶持资源,出资组建具有较大规模的、全国性的政策性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亿元,主要为各省市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纳入再担保范围的企业须为符合国家和各省市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国家政策性再担保公司不再逐笔审核业务,对纳入再担保体系的地方再担保公司进行技术输出和财务监控,促使其规范运作。

(三)加大对国家政策性再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力度

建议将分散在国家各部委的中小企业补贴资金、产业基金等资源进行部分归并、集中,统一用于为国家政策性再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补偿。对国家政策性再担保公司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产生的代偿损失,由国家给予70%以上的风险补偿,其中对国家重点产业扶持小企业,补偿比例应不低于80%,剩余风险敞口由国家政策性再担保公司自行承担。

(四)完善政策性担保及再担保公司的考核机制

建议改变以往的考核方式,一是以为小企业提供的担保业务规模、户数或重点行业领域占比等为主要考核指标,不进行盈利性指标考核。二是政府财政出资部分不参与公司的分红,政府对应的分红资金可留作政策性担保及再担保公司的风险准备金,增加资产规模和风险抵抗能力。三是对政策性担保公司设置代偿损失容忍度3-5%。

全国政策性担保体系的建立,将极大加强商业银行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力度,从根本上改善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责编:李易(实习)、杨曦)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