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拆封的网购商品,到底能不能无理由退货?根据即将于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已拆封”等不能作为拒绝退货的理由。这一新规引发各方争议,“点赞”与“吐槽”并存。
不用“已拆封”做拒绝退货的借口更好地保障了网购消费者的权益,受到网友普遍欢迎。但也有不少人表示了担忧,争议的焦点就是是否应该对“已拆封”的无理由退货商品进行分类。有网友提出,如果这个政策实施,是不是意味着很多人会买到二手产品?网友认为,如果商品被拆封再退货,则更难保障商品质量。比如别人用过的水杯、贴身衣物、耳钉等,如果再进行二次销售,影响的最终还是消费者。有网友建议,“已拆封”不应一刀切,对母婴类、食品等涉及消费者健康的产品,应区别对待。
三言两语
@经济观察:对于维护相对弱势的消费者权益的任何规定和举动,现阶段,我们都该“点赞”。
@李兆清:如今,假货不少,“已拆封可退货”可以给生产商套上紧箍咒。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这绝不是一句空话,这样的规定会倒逼生产商将注重产品质量切实落到实处。
@洞庭小麻鹊:规定还是不太合理,有些东西一旦拆封了,就完全无法二次销售了,而且这样很容易导致恶意退货,甚至给专业差评师提供了生存的土壤。
@我要上快男:关于各类退货的规定已经很多了,但大多根本没有被落实下去。已经拆封也可以退货的规定,其实真没有太多必要,只要把之前的规定落实好,就可以维护广大网购者的合法权益了。这次的新规我看有哗众取宠之嫌。
@梧桐无夜:必须要有更详尽的细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