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8日电(周素雅)今日22时,中国就欧盟的禽肉关税配额管理措施,提出与欧盟在世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孙继文表示,欧盟在2012年分别与巴西、泰国就熟制鸭肉等7个税号的禽肉产品达成配额协议,并于2013年3月正式实施。中方认为,该措施涉嫌违反《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相关规定。
据了解,2006年6月7日,为执行世贸组织关于欧共体冰冻去骨鸡肉块海关分类案
(DS269)的裁决,欧共体启动了《1994年关税总协定》第28条项下的修改减让谈判。经与巴西、泰国谈判达成协议,欧盟修改了3个海关税则号项下产品的约束税率,并引入了关税配额。
2009年6月11日,欧盟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提出依据《关贸总协定》第28条关于修改减让表的规定,将与“实质利益方”重启谈判,修改熟制鸭肉等禽肉产品的约束税率,并引入关税配额。欧盟以通报之前的三年(2006-2008年)为代表期,与巴西、泰国等“实质利益方”开展补偿谈判,并与2012年6月与上述两国达成协议。2013年3月2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具体实施禽肉关税配额的302/2013号条例,将96%的低关税额给巴西和泰国,而包括我国在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只能分享4%的全球配额,超出配额部分需要缴纳高额关税。
商务部认为,欧盟新关税配额方案的实施,严重影响了我输欧禽肉生产出口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据食土商会测算,我国输欧禽肉生产出口企业为满足对欧出口要求,今年以来已累计投入28亿元,用于改造养殖场和更新加工设备,并带动相关人员就业近5万人。高额的配额外关税将中国产品挡在欧盟市场之外,我国近年来苦心经营取得的欧盟市场份额将由此失去。
孙继文指出,欧盟的措施损害了中国禽肉生产出口企业的贸易利益,中国业界对此强烈不满。中方已在不同场合对此就此与欧盟进行交涉,但是欧盟始终未能解决中方关切。
孙继文强调,此举是中方坚定行使世贸组织成员权利,坚决维护国内产业合法利益的正常行动。中方希望,在世贸争端解决机制下,通过积极对话与沟通,欧盟能够纠正其错误做法妥善解决中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