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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1.4%

2015年04月10日09:33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近一年CPI同比、环比涨跌幅走势

人民网北京4月10日电 (杨曦)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数据显示,2015年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4%。其中,城市上涨1.4%,农村上涨1.2%;食品价格上涨2.3%,非食品价格上涨0.9%;消费品价格上涨1.1%,服务价格上涨2.0%。1-3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2%。

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5%。其中,城市下降0.5%,农村下降0.6%;食品价格下降1.6%,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下降0.6%,服务价格下降0.4%。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79个百分点。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3.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23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上涨2.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6.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6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蛋价上涨5.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5个百分点。

3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9%。其中,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价格分别上涨3.0%、1.6%、1.6%、1.2%和0.6%;交通和通信、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1.5%和0.5%。

据测算,在3月份1.4%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5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9个百分点。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3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下降1.6%。其中,鲜菜价格下降8.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3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3.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1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下降2.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6个百分点;蛋价下降5.7%,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5个百分点。

3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持平。衣着、居住、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上涨0.8%、0.3%和0.1%;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价格分别下降0.6%、0.3%、0.2%和0.1%。

四方面原因导致3月份CPI环比下降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分析,3月份CPI环比下降主要是受春节后价格回调的影响。一是节后居民对部分鲜活食品需求减少,价格下降。蛋、水产品和肉禽价格环比分别下降5.7%、2.3%和1.8%。二是气候条件转好,鲜菜价格下降较多。春节后气温回升,降水适宜,有利于鲜菜的生产和运输,市场供应充足,全国鲜菜价格环比下降8.9%。三是务工人员陆续返城,部分服务价格出现回调。洗车、理发、家庭服务等“春节价”回落至正常水平,环比降幅分别为10.1%、4.7%和3.1%。四是长假过后出行人数明显减少,飞机票和旅游价格回落。全国飞机票和旅游价格大幅下降,环比降幅分别为8.7%和5.4%。

(责编:杨曦、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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