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生长”这个词汇经常被人用来形容号称打车软件鼻祖的Uber(中文名:优步)公司。
这家总部位于美国旧金山的打车应用软件公司于2010年正式开始推出服务,主要致力于用智能手机上的移动应用程序,将乘客和司机联接起来,从而使得乘客可获得“一键叫车”和实时“拼车”共乘的服务。
自2012年Uber开始向全球进军以来,目前已进入全球56个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在全球超过270个城市提供服务, 而Uber公司的估值已高达412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551亿元)。
但是,Uber在全球的扩张并非完全“顺风顺水”,一系列的“狙击”和争议也如影随形。
涉嫌违法经营
“涉嫌违反当地现行法规”是Uber遭遇各国监管机构“狙击”的第一大原因。
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规规定从事运营载客的车辆和司机必须拥有执照或得到主管部门许可,而Uber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正在做的事情却与这样的法规背道而驰——通过使用Uber,没有运营执照的私家车主,也可以驾驶自己的私家车,为乘客提供运载服务。
为此,Uber摊上的事儿可不少。
最近的一个例子发生在美国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4月9日,当地政府宣布了新的针对出租车和租车业务的新法规。按照新法规,Uber需要提高购买保险的额度,还需要对司机进行背景审查;此外,要想在堪萨斯城运营,Uber还必须缴纳4万美元的年费,司机个人也需要缴纳每年100美元的费用。Uber或因此将停止在堪萨斯城运营。而此前,Uber已经在美国爱达荷州的博伊西、阿拉斯加州的安克雷奇以及得克萨斯州的圣安东尼奥等城市停止了运营。
在美国的俄勒冈州波特兰市,Uber也面临类似尴尬。2014年12月,Uber刚进入该市没几天就被当地政府以“非法运营”为由起诉,此后Uber在该市暂停运营了3个月,目前是否会在当地恢复运营还未可知。
在其他的一些国家和地区,Uber也遭遇了与当地法规和政府监管部门的“冲突”。
在中国台湾地区,交通主管部门在2014年12月发布的一份公告中称:“Uber的经营模式,并非仅止于游走法规灰色地带,而是明确的非法营业行为。”台主管部门认定Uber的违法行为包括,“招募非职业驾驶员以自用车辆加入载客营业”、“派遣非经小客车租赁公司授意的租赁车服务”等,并认为这些违法行为“皆已破坏市场秩序与合法从业人员权益”,因而“主管机关将持续对Uber严加取缔,查证属实者皆将以一案一罚方式裁处。”
在韩国,2014年12月,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对Uber和Uber创始人兼CEO特拉维斯·卡拉尼克提起诉讼,原因是Uber违反了韩国“禁止未注册的机构或私人车辆进行私人收费运输服务”的法律。
基于类似原因,Uber还在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南非、比利时、加拿大、泰国、印度等国的一些城市被政府“封杀”甚至被起诉。
除了政府监管机构,Uber在扩张过程中碰到的另一个“钉子”是各地的传统出租车公司和团体。Uber提供的一些服务比传统出租车的资费更低,这无疑是动了传统出租车行业的“奶酪”。在波兰华沙、英国伦敦、美国芝加哥都曾出现过出租车团体针对Uber的抗议活动。
安全隐忧引发争议
“不要拿生命冒险,‘搭顺风车’的应用程序都是非法的、不安全的、没有保险的”,这是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出租车协会在媒体上发起的“抵制”Uber攻势中所打出的口号。该出租车协会负责人本杰明·华盛顿对媒体表示,“昆士兰州的出租车司机都会经过犯罪检查,但顺风车司机却不会。你无法知道车子背后到底是谁。”
这样的指控并非毫无根据。事实上,乘客被有犯罪前科的Uber司机袭击的案例不只一起。
今年4月,美国休斯敦一名名为邓肯·伯顿的57岁Uber男性司机被指在今年1月强奸了一名醉酒的女乘客而被捕。事后经调查,这名Uber司机在14年前曾因贩卖可卡因入狱。2012年出狱后,他注册Uber成为一名司机,但是当地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毒品犯罪者驾驶出租车。Uber的一名发言人就此事表态称,这名涉事司机通过了Uber公司要求的所有背景考察。但是,有批评指出,Uber对司机的背景考察存在漏洞。在美国,Uber在对司机进行背景审查时,只会回溯7年以内的有罪判决,而像邓肯·伯顿这样在14年前被判刑的有前科的司机就成了“漏网之鱼”。
此外,Uber的司机背景审查制度还被指在不同国家实施“双重标准”,比如在有些国家甚至不进行背景审查从而造成隐患。
在印度的一起恶性事件就是一例。2014年12月,一名名为辛·库玛·雅达的Uber司机因涉嫌强奸女乘客而被逮捕,而这名犯罪嫌疑人在3年前就因涉嫌强奸罪被逮捕,但当时因双方达成和解而没有被判刑。许多印度民众为此签名请愿,要求Uber“停止双重标准”,在印度也进行类似的司机背景审查。
行车安全以及客户隐私问题也是Uber被诟病的原因。
今年2月,Uber被曝出数据库被入侵从而造成约5万名司机信息被泄露。2014年11月,Uber被曝内部资源被滥用,一名公司高管利用内部工具追踪一名记者。
在行车安全方面,一些批评者认为,司机在开车时使用手机应用很容易分心从而酿成交通事故。2013年12月在美国旧金山的一起造成一死两伤的车祸中,遇难者家属起诉了Uber公司,指称肇事司机在事故发生时正在使用Uber应用。
面对监管Uber表现强硬
虽然在世界各地面临诸多挑战,但是Uber在应对这些挑战时表现“强硬”。
在韩国被禁之后,Uber表示,“首尔市政府的声明表明他们还生活在过去,被全球‘共享经济运动’抛在身后”;在美国堪萨斯城被监管后,Uber表示当地政府颁布的政策是“反科技”的;在澳大利亚昆士兰被监管后,Uber的表态则是政府的规范是“过时的”。
不仅如此,Uber还在一些已经被政府颁布禁令的地区“坚持运营”,比如Uber在中国台湾地区的社交网络账户依然活跃,并通过各种促销活动鼓励乘客使用Uber。在荷兰,当法院判决禁止Uber的拼车共乘服务后,Uber回应称将继续提供服务。Uber还在一些地方游说,希望可以影响政治家和政策制定。今年3月,Uber还就法国、德国、西班牙等欧盟国家禁止Uber在当地服务一事向欧盟发起投诉。
Uber的底气,很大程度上可能来源于其自认为是为世界带来改变的“新事物”。
去年12月,在Uber获得最新一轮12亿美元的投资后,该公司首席执行官特拉维斯·克拉尼克在公司的官方博客上描绘了Uber所提倡的“共享经济”理念将带来的改变——“仅2015年1年,Uber将会在全世界创造超过100万份工作;数百万人可能会不需要拥有一辆车,因为使用Uber比自己拥有一辆车更实惠;在世界上最大的那些城市,停车位紧张的状况将得到缓解;随着Uber拼车服务的延伸,城市拥堵将得到极大的改善。”
当然偶尔也有“服软”的时候。据媒体报道,今年3月初,德国法院裁定Uber司机在德国“无照运营”违法,对Uber实施禁令并开出罚单,3月底,Uber德国表示将于今年夏天在德国推出一项合法经营的新型打车服务。Uber将为司机支付持有商业乘客运输执照所需的约100欧元至200欧元费用。
希望与政府是合作关系,而不是“猫和老鼠”的关系
在中国,Uber的主要业务是专车和拼车业务。Uber中国企业传播负责人黄雪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专车业务中,优步是与持有合法执照和正规保险的本地汽车租赁公司合作。而拼车产品“人民优步” (People’s Uber)则是一项“公益拼车”服务,优步公司不以此营利。
2014年初,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这一意见的出台被认为是给拼车服务一个合法“名分”。但目前,除了北京以外,已开通“人民优步”服务的深圳、上海、广州、成都、杭州和武汉等城市暂未有相关法规出台。那么,在没有相关法规出台前,这是否意味着“人民优步”在这些城市的运营仍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呢?对此,Uber中国并未作出正面回应。黄雪表示,“Uber开展业务至今才5年,跟传统行业存在时间比起来非常短。各个国家相关领域的政策基本都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制定的,针对的是传统行业的管理。因此,基于新兴网络技术建立的新模式得到广泛的了解和认可还需要时间。”
2013年9月,美国加州的公共事业委员会一致投票作出永久性立法,为类似Uber的服务商创建了一个新的名词——“交通网络公司”,这使得美国加州成为第一个在司法上认定这类服务的地方。
在黄雪看来,类似的例子体现了“目前共享经济模式得到了越来越多城市管理者和立法者的支持”,她说,“在美国已经有22个州、市(包括芝加哥、西雅图、加州、华盛顿特区等)通过永久性立法,支持拼车共乘在当地作为一种交通方式,并且这个数目在继续增加”。
“我们希望和政府的关系,不是‘猫和老鼠’的关系,也不是对抗,而是基于法律框架下的合作。”黄雪举例说,比如Uber已在美国波士顿与当地政府合作,通过科技和大数据来配合政府打造智能城市,并在城市规划和交通出行方面提供制定相关决策的数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