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0日电(记者 杨迪)今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商务部、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负责同志介绍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情况。商务部部长助理王受文表示,与经济特区相比,自贸试验区不再是一个政策的“洼地”,在自贸试验区没有一项关于税收优惠的政策。
王受文指出,经济特区的设立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一个重大的开放举措,取得了非常卓越的成就,对中国的改革开放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应该说。经济特区当初试验的国内环境和国际环境,和今天自贸试验区试验的国内外环境是不一样的。关于经济特区和今天的自贸试验区的不同,第一是改革开放初期,为鼓励企业到经济特区去投资,经济特区实施了优惠政策措施。今天搞自贸试验区的时候,自贸试验区不再是一个政策的“洼地”。在自贸试验区没有一项关于税收优惠的政策,前海、横琴等片区的税收政策不是因为自贸试验区而赋予的,是原来就有的,这是一个显著的不同。
第二个不同,自贸试验区现在除了强调开放、制度创新之外,特别强调事中事后监管,特别强调风险防控体系。比如说事中事后监管,外资在负面清单之外经过备案就可以进入了,怎么样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这一块当初经济特区建设的时候不是重点,当时是逐案审批,所以风险是不怕的,觉得不符合政策导向就不批。但是,现在是基于负面清单管理,上海自贸试验区第一阶段的时候才28.78平方公里,外资企业已经新设3000多家,现在扩大到四个自贸试验区,面积都增大了,风险防范是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所以在风险防范机制上面,应该说,自贸试验区和当时的经济特区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