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经济·科技
人民网>>经济·科技>>正文

国务院发文明确已出台税收优惠按规定期限执行

2015年05月12日10:03  来源:人民网-财经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北京5月12日电 (孙阳)中国政府网11日对外公布了国务院最新通知,明确已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应按规定期限执行。

这份名为《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针对去年底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中涉及的相关事项作出进一步规定。

通知明确,国家统一制定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要逐项落实到位。

各地区、各部门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又确需调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把握节奏、确保稳妥的原则设立过渡期,在过渡期内继续执行。

各地与企业已签订合同中的优惠政策,继续有效;对已兑现的部分,不溯及既往。

此外,各地区、各部门今后制定出台新的优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规定事项外,涉及税收或中央批准设立的非税收入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与企业缴纳的税收或非税收入挂钩。

通知还指出,《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待今后另行部署后再进行。

(责编:孙阳、夏晓伦)

我要留言

进入讨论区 论坛

注册/登录
发言请遵守新闻跟帖服务协议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区登录
用户名: 立即注册
密  码: 找回密码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时排行 | 新闻频道留言热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