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大军是净化市场的大救星吗?在某些时刻会看似作用很大。比如在北京朝阳法院,《新消法》实施以来的消费者维权案件较上年同期增长超过了10倍,但超7成疑似为职业打假。
职业打假确实在净化市场方面具有一定作用,不但有助于提升全民打假热情,引导人们提高防假、打假的意识,而且,作为政府行政监督的有益补充,其也是一种重要的民间监督形式。
理论上看,一切都很美好。这些客观上的积极意义,也为其赢得了不少的点赞。但职业打假也存在局限,一方面逐利的本质使其很难完全忠诚于消费者,另一方面,仅靠职业打假人的知假买假来倒逼商家或生产企业提升守法意识,也并不现实。职业打假往往更乐于关注某些特定行业或商品,诸如食品、药品、保健品等,而其他一些同样需要大力监督的领域,却由于不容易形成证据等因素而乏人问津。同时,由于维权成本较高,职业打假人的打假对象也更倾向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大企业、正规军,而对那些黑作坊、三无产品等,则既不感兴趣也无力打击。
还有其他一些问题。与普遍意义上的消费者不同,职业打假往往依靠专业的“找茬”能力发现问题商品,并通过大批量购买同一伪劣商品来摊薄维权成本。但这些方法论在普通消费者那里的可操作性就要大打折扣,这也使得其对全民打假的带动作用有限。在法院受理的消费者维权案件中,职业打假人与普通消费者占比的巨大断崖,也说明了这一点。
由于缺少相应的行业规范,在职业打假过程中,一些超越界限的乱象与先例也并不令人鼓舞。在部分职业打假人的陷阱打假、造假打假、敲诈勒索、暴力胁迫中,危害市场秩序和法律规范的现象时有发生,尽管少数企业或商家事后被法院裁定为“错杀”,但对企业的品牌伤害已经构成。还有部分问题企业或商家由于满足了打假人的敲诈勒索而不被揭发,反而形成了变相保护。
总之,那些苦恼于假货的消费者或监管者可能在寻求一些补充的解决途径,但打假这项繁杂而艰巨的工作,职业打假人只能完成其中的很小一部分;更多的,还是要靠政府职能部门去进行、去完成。当然,企业与商家也要学会自律,做不到这一点,有朝一日可能就会发现,不但执法部门,打假大军也已兵临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