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3日电(记者 杨迪)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单位在北京召开了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试点工作座谈会。
会上,列入第一批试点的黑龙江奋斗水库、浙江舟山大陆饮水三期、安徽江巷水库、福建上白石水库、广东韩江高陂水利枢纽、湖南莽山水库、重庆观景口水库、四川李家岩水库、四川大桥水库灌区二期、贵州马岭水库枢纽、甘肃引洮供水二期工程、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等12个项目介绍了已开展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围绕如何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公平公正公开选择投资经营主体,完善政府投资、产品定价、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支持政策,政府服务和监管方式以及社会资本退出机制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据了解,国务院和各有关部门已就推广PPP发布了多个指导意见。在重大水利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三个部门也专门发了实施意见和试点工作方案,政策框架已基本成型。目前,要抓紧实质性启动试点工作,推动尽快取得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
会议强调,各地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创新发展理念和合作方式,抓紧优化完善试点措施和方案,完善投资补助、定价机制、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健全完善试点工作组织实施机制,扎实推进工作。一是充分认识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重要意义。二是准确把握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核心理念。三是积极创新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方式方法。四是正确处理社会资本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几个关键问题。五是切实抓好社会资本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