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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15.4℃不达标 法院判业主少交供暖费

2015年07月02日07:18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供暖15.4℃不达标 法院判业主少交供暖费

  热力公司供暖不达标,冬季的中午室温仅有15.4度,张先生因此拒交供暖费,被热力公司起诉。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判决,酌减张先生应缴纳的供暖费。

  张先生说,他住在通州某小区,这几年每逢冬季家里温度都不高,全家人都穿得特别多。他向热力公司反映情况,对方第一次回复说他家窗户老化,应改装,他就自费加装了双层窗户,可家里温度没有一点变化。热力公司第二次回复说,房子的保温层不好,让他加做保温,他很气愤。

  2013年1月,张先生自费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测温,中午时段家中三个房间平均温度仅有15.4度。他将测温报告拿给热力公司,要求减免供暖费,对方一直不回复,他因此拒绝缴纳当年的供暖费。2015年,热力公司将张先生告上法院,索要供暖费2300元。

  法院认为,热力公司为业主提供的供暖未达标。对于当年度供暖费,法院予以酌减1000元。

(责编:孟哲、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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