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8日电 (杨曦)今日,审计署发布了2015年7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公告显示,有关部门和地区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仍存在多方面的问题。据了解,有7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3个正面典型案例、2个审计推动整改案例以及2个反面典型案例。
正面典型1——北京市以中关村创新创业为突破,加快释放创新驱动势能
北京市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抓手,采取营造创新创业服务生态圈、搭建“众创空间”、优化投资机制和推进人才特区建设等措施,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引领北京市经济持续平稳发展。
为促进中关村创新创业,北京市采取了四方面措施。一是营造创业服务生态圈,出台支持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创新主体兴办创业服务平台。在中关村创业大街搭建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创业会客厅,为创业者免费提供创新创业政策咨询、知识产权申请登记、多证联办等六项服务。通过多证联办服务,原本1个月完成的公司设立手续只需要4个工作日即可完成。二是支持孵化模式创新,形成了平台型企业孵化器、创业咖啡、创业媒体、创业社区等孵化模式,构成了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交流、专业孵化和创业培训等重点服务。中关村创业大街集聚了车库咖啡、3W咖啡、联想之星等27家国内有影响力的孵化机构,自2014年6月开街以来,孵化创业企业超过400家。三是优化创新创业投资机制,引导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设立了全国首支用于有限合伙基金投资的企业债券。目前,中关村发生的创业投资案例和投资金额均占全国的四成以上。四是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完善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家、投资人、专家学者担任创业导师,提供创业辅导。
中关村创新创业模式有效引领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了创新驱动势能,推动了北京市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2015年一季度,中关村企业科技活动人员同比增长8.3%,企业内部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同比增长16.8%,新创办科技型企业同比增长62%。
正面典型2——河北省固安县创新运作模式,破解园区建设资金瓶颈
河北省固安县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PPP模式,通过将工业区整体打包给公司,由三浦威特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投资开发主体,负责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方式建设固安工业区。县政府通过与公司签订合同,确定了双方平等合作关系,同时双方建立了收益分享机制、收益评价机制、风险分担机制,通过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入、企业化经营、专业化招商等多形式创新,固安工业区有效破解了建设资金瓶颈难题,园区建设取得良好效果:一是运用PPP模式,破解资金瓶颈,解决核心难题;二是运用PPP模式,实现全球引智,高端规划定位;三是运用PPP模式,扩展招商渠道,开展精准招商;四是运用PPP模式,实施创新服务,优化发展环境。
截至2014年,固安工业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9.2亿元,实际利用内资506.6亿元,实际利用外资6772.6万美元,实现财政收入54.4亿元,累计签约引进项目361个,项目总投资613.5亿元、2.29亿美元,已竣工投产项目105个,在建项目40个,主导产业初具规模,固安县财政收入规模从2002年的廊坊市第8名上升到现在的第2名。
正面典型3——浙江省大力推进以“四张清单一张网”为重点的政府自身改革
2014年以来,浙江省以政府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四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大力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加快构建“职权法定、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作高效”的政府职责体系。据浙江省编委办和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反映,自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以来,已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按照“清单之外无职权”的原则,浙江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政府权力清单,省级部门行政权力从1.23万项精减到4236项,其中省级部门直接行使1973项。同时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从1266项减少到32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取消。
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浙江省认真梳理省级政府部门职责家底,明确省级部门主要职责543项,细化工作职责3941项。划定了165项交叉职责的边界,建立了555个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
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2015年浙江省颁布了新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比2014年再减少15项,开展核准目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改革试点,启动“零用地”投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改革,防止政府部门和人员违规插手投资领域。
深化财政转移支付改革方面,浙江省制定实施了省级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将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由235个整合为54个,省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再直接向企业分配和拨付资金,属于市县事务的采用“因素法”分配。
浙江省建设并开通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于一体的浙江政务服务网,是全国首个实现省市县一体化建设与管理的政府网站。网上全面公开“四张清单”,公开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的审批事项,实现了40多个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一站式办理,接受各方监督。
审计推动整改典型1——审计促进重庆观景口水库项目审核批复工作
2015年1季度跟踪审计反映有43个项目向中央主管部门申报超过半年未获批复,最长4年7个月,涉及能源、交通水利、节能环保、自主创新等领域。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发展改革委逐项进行梳理,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至2015年7月下旬完成13个项目的审核、批复。
观景口水库是重庆市列入全国“十二五”大型水库规划的水库之一,同时也是水利部确定的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该工程地处巴南区东温泉镇双胜场,位于长江右岸一级支流——五布河干流,距重庆城市中心约50km。库区涉及巴南区东温泉镇、姜家镇和接龙镇,输水线路涉及巴南区东温泉镇、姜家镇、二圣镇、惠民镇和南岸区长生桥镇,是一座以城市供水为主,同时兼顾沿线小城镇、农业灌溉及农村人畜用水。水库总库容1.43亿m3,多年平均供水量1.04亿m3。可研批复总投资32.8亿元。
按照水利部建设计划和重庆市“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安排表》,该工程应于2015年开工建设。2014年8月稳增长跟踪审计伊始,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均未批复。审计期间,重庆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目推进,积极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审批进程,2014年7月上报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4年11月获得环保部批复。2015年4月,审计署向国务院报送的审计报告中反映了该项目2013年6月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仍未批复的问题。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协调推进相关工作,于2015年7月7日批复了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截至2015年8月中旬,该项目初设设计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报水利部审查。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开展顺利,初步计划于9月上旬开工施工准备工程,10月底前开工隧洞工程。
审计推动整改典型2——审计推动辽宁省朝阳热电项目开工建设
2015年上半年我署在辽宁省进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时,对国电电力朝阳热电项目(以下简称朝阳热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三次审计调查,发现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
朝阳热电项目集节能环保惠民于一身,项目建成后可统一解决朝阳市北部城区供热问题,大大提高供热效率。朝阳热电项目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工程动态投资控制费用32.56亿元。项目2007年1月开展前期筹划工作,2011年9月30日取得国家发改委准许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2013年9月30日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同意着手开工建设,核准期限2年。
审计发现,由于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国电集团及国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和投资决策审批,铁路专用线规划用地许可证未及时办理以及征地工作行动迟缓等原因,截至2015年5月15日第三次审计,朝阳热电项目仍处于未开工状态。
审计发现该问题后,朝阳市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2015年5月25日,国电集团下发了《关于同意辽宁朝阳热电2×350MW机组工程开工建设的批复》,随后,朝阳热电公司立即开始主厂房区桩基施工,实施第一根桩基混凝土浇筑。主厂区已于2015年6月10日取得了土地使用证。
反面典型1——山西省70处引调提水工程建设任务未按要求完成,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41亿元闲置
2014年6月13日,水利部下达山西省2014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中引调提水工程资金2.41亿元,7月16日下达山西省引调提水工程建设任务70处,明确要求要抓紧编制省级年度实施方案,具体到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投资等,于8月20日前报水利部备案,确保2015年6月底前完成2014年度建设任务。
2014年8月11日和9月25日,山西省水利厅两次召开厅长办公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具体由农水处会同供水处负责落实。2014年10月31日,山西省水利厅向各市下发《关于做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项目筛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做好项目筛选工作,于11月3日上报抗旱项目。11月9日至16日,山西省水利厅派出工作组对工程项目进行了现场复核。
2015年1月和2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抗旱规划督导组先后两次来山西省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为加快推进工作,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对口衔接,山西省水利厅此后将该项工作交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负责。2015年3月27日,省防办根据现场复核情况确定了2014年实施的70处抗旱应急引调提水工程项目,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向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山西省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3月30日,山西省水利厅在项目尚未批复的情况下将中央资金2.41亿元按70个项目下达有关县。5月14日,省防办组织专家开始对各县修改完善后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省级审查,6月1日,开始审批工作。截至6月底,已批复5个项目,其余均未正式批复,资金尚未使用。
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山西省水利厅的慢作为,工作推进不力,导致水利部要求2014年8月完成的省级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到2015年3月才完成并上报,要求2015年6月底前完成的2014年度建设任务至2015年6月底尚未完成项目审批工作,并导致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41亿元闲置。审计建议山西省人民政府责成山西省水利厅应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引调提水工程建设任务。
反面典型2——吉林省四平市多报2014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完成量及整改情况的问题
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国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2013年至2017年全国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1000万户,使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在稳增长等政策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时发现,2014年,吉林省下达的四平市D级危房及城市棚改项目任务涉及18#、9#-7、18#-4和26#等4个地块,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共计9365套,计划投资18.34亿元。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当年11月上报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部完成,并作为年度开工任务完成量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实际多报8165套,占年度任务的87.2%。审计指出此问题后,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于2014年底又编造已完成基础打桩6938套、其余1227套预计2015年1月20日前完成打桩等情况上报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跟踪审计发现,至2015年5月13日,仍有6356套未开工,四平市多报完成整改量5129套。
吉林省政府于2015年8月对四平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8名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并责成相关部门作出深刻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