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霍尔果斯9月16日电 (记者 朱景朝)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首期)15日通过国家验收,标志着中国唯一的配套区封关运营。
国家海关总署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组成的国家验收组认为,该区域已取得国土资源部确认的验收范围的土地项目利用手续,联检单位办公设备均已配备到位,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已建成,具备运营条件。
当日,国家海关总署与新疆区政府签署了验收纪要,国家海关总署将配套区验收合格证书颁发给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
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是2003年中国和哈萨克斯坦两国元首达成的两国合作项目,是中国与其他国家建立的首个跨境边境合作中心,是全球首个跨境自由贸易区,总面积5.28平方公里,中方区域3.43平方公里,哈方区域1.85平方公里。2005年中哈两国正式签署协定,2006年3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中国—哈萨克斯坦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建立中哈合作中心,并在中方境内建立配套区域,总面积9.73平方公里,作为中哈合作中心发展的产业基地。
2012年4月,中哈合作中心封关运营。2013年霍尔果斯按照分期分批的开发建设原则,对配套区进行规划和建设,首期建设面积为3.26平方公里。
乌鲁木齐海关监管通关处处长阿里木·吾布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一街为界,跨两国建立自由贸易区是全球首例,为合作中心建立配套区也是全国唯一”。他说,中哈合作中心配套区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区,除享有国家综合保税区所有的特殊政策外,还享有霍尔果斯特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等特殊政策,各种优惠政策叠加,全国最优,“可以说全国唯一”。
阿里木·吾布力说,“合作中心与配套区互动联通,更能吸引内地出口加工企业,为霍尔果斯、伊犁乃至新疆又打开了一扇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窗口,形成多角度、多空间的对外开放格局。”
国家海关总署加贸司副司长李志辉称,新疆地缘优势明显,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中哈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获准设立,为伊犁、新疆乃至中国西部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提供了重要的产业基地和配套支撑,加快配套区建设对新疆开放型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于欢表示,“要积极探索合作中心配套区与合作中心产业和物流联动发展的新模式、新途径,进行政策、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为推进新疆对外开放、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助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