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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时工资标准居首 黑龙江月最低工资标准垫底

2015年09月30日04:25  来源:京华时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北京小时工资标准居首 黑龙江月最低工资标准垫底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人社部昨天发布了全国各地区月最低工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以及2015年工资指导线。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7元,全国居首。

  各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中,深圳以每月2030元位居首位,上海以2020元位列次席,广东以1895元排名第三;北京为1720元。黑龙江月最低工资标准1160元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8元均在全国垫底。已有18个省份调整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黑龙江不仅月最低工资标准最低,而且未调整时间也最长,该标准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行后便雷打不动。此外,今年未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还包括河北、辽宁、吉林、江苏、安徽、重庆和青海。

  截至9月28日,有18个省份调整了2015年工资指导线。其中,新疆、河南和江西三省份的基准线最高,达到12%。

(责编:朱传戈、杨虞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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