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8日电(郝帅)今日,国家粮食局发布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15年秋粮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工作,并在全国范围开展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通知指出,目前,我国粮食库存达到新高,各类粮油仓储企业储存的粮食数量之大前所未有,储存在露天和简易存储设施中的国家政策性粮食数量之多也前所未有。粮食主产区仓容不足矛盾突出,个别地区老旧仓房“带病储粮”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安全储粮设备欠缺、技术措施落后,特别是东北地区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当一部分露天和简易存储设施存在消防等安全生产隐患以及秋季结露、结顶霉变的风险;南方部分地区仓外罩棚储粮的粮温持续偏高,虫霉防治难度大;由于调销不畅,还有部分粮食超期储存,影响库存粮食质量安全。很快各地又将迎来秋粮收购高峰期,腾仓并库做好收购准备和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的任务艰巨。各地粮食部门和广大粮食企业务必充分认识当前秋粮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的严峻形势,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把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储粮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扎扎实实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的同时,强化粮油仓储管理工作,坚决防止发生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事故。
针对秋粮收购和秋季安全储粮工作,国家粮食局做出明确要求:
首先,严格落实粮食收储企业的主体责任。中储粮总公司要加强对委托收储库点和外租仓开展收购活动的内部监管,切实承担起中央事权政策性粮食收购、安全储存、安全生产和库存监管的主体责任。中粮集团、中纺集团、中航工业集团也要加强对所属企业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和安全储粮的管理。各类粮食仓储企业要按照“谁坏粮、谁负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的企业主体责任。要针对不同的储粮形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粮技术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对露天和简易存储设施、外租仓储粮的安全巡查和粮情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置,坚决防止发生坏粮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要积极配合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其次,切实落实好秋粮收购的各项工作。各地粮食部门要加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抓紧粮食调销和腾仓并库,加快新粮仓建设和“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尽可能增加收储仓容。今年新粮收购入库原则上不得再搭建传统蓆茓囤,新建储粮罩棚要加强安全评估,新建露天和简易储粮设施需配备合规的通风和粮情检测设施设备。同时,要帮助和指导农民做好新粮烘晒、清理等,严把入库粮食质量关,从源头防范和杜绝储粮安全隐患。
最后,全力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攻坚战”。各地粮食部门和粮食企业要针对当前粮食收储工作的实际和秋冬季节储粮特点,分两个阶段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攻坚战”。
通知要求,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储粮分支机构要在10月中旬到11月底期间联合组织一次秋粮收购和安全储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