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0月20日电 (谭翀)今日,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做客人民网,谈出租车改革方案出台的相关问题。北京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继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租车改革方案明确了专车服务的合法性,值得肯定。
日前,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多部门起草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和交通运输部起草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一经出台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郭继孚表示,有人认为这个方案一出来以后,就把专车管死了,其实不是这样。这个方案实际上恰恰是明确了专车这种服务的合法性,这是值得肯定的。
规定中说,经营者需要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并且这个车辆使用性质要登记为出租客运。有声音认为,这样会将参与经营服务的私家车排除在外,与私家车加入缓解打车难的问题可能背道而驰。
为此,郭继孚表示,出租车服务是关系到城市居民出行非常重要的服务性行业,制定一些市场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是必要的,也是保证这个行业健康发展和人们出行安全的重要措施。
郭继孚认为,私家车在车辆的技术性能、安全监管的程度、报废的年限,包括保险费和驾驶员资质方面与出租车都存在着明显不同。因此,为公众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提供必要保障是毫无疑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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