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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创新社会治理使老百姓更安全

2015年10月21日14:32  来源:国际在线  手机看新闻

“十二五”期间,中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城镇化率超过了50%。同时,我国在社会公共安全领域内同样成绩傲人。一般说来,各种突发事件之外,社会治安环境、食品安全和法治环境等问题是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我国政府是如何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呢?

一、政府转变观念,从“管理”向“治理”迈进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将“社会公共安全”作为一项政府向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在此思想指导下,国家机关要实现从“管理”向“引导和协调”角色的转变。

从立法的角度看,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在立法工作中,扩大立法和法律法规审查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积极探索开展审查建议的反馈和向社会公开举措;同时,建立顺畅的人大和群众沟通联系渠道,加大对群众要求迫切的民生和社会公共安全领域立法工作的投入。

从行政机构的角度看,各政府部门也在变“管理者”为“服务者”:一方面简政放权,另一方面积极协调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应对公共安全事务。

二、加强基础建设,大幅度增加社会公共安全投入

在对群众安全感影响最直观的社会治安领域,公安机关以机制创新大幅度提高警务效能,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从 “接受群众报案+巡逻巡查”的传统模式升级为依托“物联网”渠道,突出公安信息获取手段的自动化、提高获取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推动公安工作向智能化发展,进而提高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水平。

此外,在群众最为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检验检测、认证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等技术得到重大提升,直接危害群众生命安全的案件得到有效遏制;厂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得到了强化,在安全科技攻关和装备研发方面的大量投入已经获得良好收益,生产事故率大幅度下降。

三、以法治化建设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重要保证

“十二五”期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修改法律61件,作出相关法律解释10件、相关法律问题决定30件;同时,国务院制定修改行政法规73件,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等数千件。

“十二五”期间的立法工作不同以往,具有以下三个显著特点:

1.以“法治化”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基本手段。2011年以来,我国人大着重关注经济和民生领域的立法工作,大量的部门法被制定和实施,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对基本社会活动进行规范,从而避免出现公共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

2.强调法律衔接和行政机关履职整合度,消除监管死角、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以食品药品领域为例,以单行的部门法进行监管和调整,设定与违法行为对应的刑法条款,通过适当程序条款确保相关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的“无缝衔接”,进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3.进一步完善法治,加强法律的实施监督。“十二五”期间,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进一步发挥监督职能:一方面,加强对自身立法的主动审查,及时督促修改、纠正与宪法法律不一致的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另一方面,对于行政机关的监督也进一步加强,防止相关职能部门不作为和玩忽职守。

综上可见,“十二五”期间,我国的社会公共安全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如果能够进一步在“社会治理体制”上进行更多“创新”,必将在社会安全领域取得更大成果,更好的保障中国老百姓的安全感。(千里岩)

(责编:杨迪、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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