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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跃系实际控制人刘军发媒体公开信力证刘华侵占资产

2015年11月05日18:49  来源:央广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泰跃系实际控制人刘军发媒体公开信力证刘华侵占资产

  备受关注的“泰跃系”前董事长刘军举报茂化实华董事长刘华侵占泰跃系资产事件有了新进展,今天下午,刘军委托好友钟俊发布媒体公开信,公开指责刘华侵占公司资产。

  记者获得的公开信中称:“刘华利用控制的泰跃房地产公司股东神州永丰、东方永兴公章,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慌制出一份泰跃地产2014年1月1日的所谓股东会决议,以一致同意为由,授权泰跃地产董事刘霞(本人大姐)代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事实上,在召开发布会之前的2015年9月29日,已服刑近10年的“泰跃系”掌门、北京泰跃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军委托朋友钟俊发表公开声明,举报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董事长、其姐姐刘华涉嫌强占“泰跃系”资产、勾结外人操纵上市公司、进行内幕交易及职务侵占。

  声明特别强调,刘军旗下若干家公司都由其实际出资并经营、管理、控制,家里任何其他人从未出资,也从未参与经营管理等活动,没有丝毫家族企业的影子。

  2014年11月18日,泰跃公司向茂化实华董事会提交《关于免去刘华女士懂事职务的议案》。同日,泰跃公司向茂化实华董事会提交《关于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函》,“提议免去刘华女士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为此提议贵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并就此事宜进行审议和表决。”

  与此同时,泰跃公司还向茂化实华董事会提交《临时提案》,“请贵公司董事会收到本提案后依公司章程第53条的规定在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本公司临时提案的内容”。

  两日后即2014年11月20日,茂化实华复函泰跃公司,声称“刘霞(刘军大姐)作为泰跃公司唯一具备合法资格的懂事及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权的人士,声明对上述函件从不知情,未予签发,亦不予认可。

  因此,茂化实华董事会“不能依据贵司的上述函件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和临时董事会审议贵司提出的相关议案”。

  让外界诧异的是,刘华本人参加了10月28日的董事会会议,并对泰跃公司提出罢免自己董事长职务的提案投了赞成票。

(责编:朱传戈、杨虞波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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