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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定 “怕上火”广告语专属王老吉

曾亮亮

2015年12月04日08:00  来源:经济参考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定 “怕上火”广告语专属王老吉

  “怕上火,喝王老吉”这句广告语归王老吉专有了。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这一广告语由王老吉专有;加多宝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侵权广告语,并赔偿500万元。至此,广药集团已经全部收回红罐王老吉生产经营权(商标案)、红罐装潢外包装和怕上火,而这三者都为王老吉品牌的核心资产。

  营销专家分析指出,此次法院对其权属的确认,加深了王老吉在消费者心中凉茶行业领导者的地位。核心资产的权属确认势必会改变凉茶市场的整体格局。加上加多宝在众多官司上的败诉,加多宝的侵权形象已经形成,三年多的时间让其品牌透支严重,这也进一步推动了整个凉茶市场明朗化。(曾亮亮)

(责编:孙博洋、夏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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