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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子哥买房案二审改判“我爱我家”赔偿120万

杨琳

2015年12月18日07:39  来源:北京青年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方子哥买房案二审改判“我爱我家”赔偿120万

  本报讯(记者 杨琳)演员方子哥2012年为其子购买一套房产,支付购房款393万元。后售房人因诈骗罪被羁押,经查其早已经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用以贷款463万元。方子哥认为,我爱我家公司和伟嘉担保公司作为中介,未能核实售房人身份和房本等信息,应当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方子哥向两被告索赔300万元,一审法院判决我爱我家公司赔偿方子哥30万元,方子哥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昨天上午,北京市三中院做出二审判决,我爱我家公司赔偿方子哥120万元。

  2012年6月,方子哥家人与我爱我家公司和伟嘉担保公司签订合同,并与李佳霖(曾用名李蕊)就位于朝阳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方子哥家人向两家中介公司缴纳费用10万元,我爱我家负责查实售房人身份和房本等信息,并提供办理过户等手续服务。方子哥认为,由于被告审查不严格及工作失误,导致两次网签被注销,致使交易方式由贷款变更为现金交易。在此期间,方子哥家人向李佳霖支付房款等共计393万元,过户时发现李佳霖无法联系,后得知李佳霖因涉嫌诈骗罪于2013年2月被警方羁押,房屋早已经在2012年11月被李佳霖抵押给招商银行,用以贷款463万元。

  2014年5月李佳霖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方子哥也无法取得涉案房屋,已支付的393万元无法收回。除涉案房屋外没有追索到李佳霖的任何财产。方子哥认为,我爱我家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未尽核实义务,因此向两被告索赔30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我爱我家负有责任,方子哥及家人对其自身损失的产生亦负有责任。因本案房屋交易无法实现系出卖人李佳霖犯合同诈骗罪所导致,考量各方的过错程度,一审法院判决我爱我家公司赔偿方晓鸽30万元,驳回方晓鸽其他诉讼请求。方子哥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据悉涉案房屋已经以400万的价格拍卖,包括银行在内的众多受害者分到手的只有60万左右。

  昨天上午,该案在市三中院宣判,法院审理后改判我爱我家赔偿方家120万元。 法院认为,本案的主责应在卖房方,应担责50%以上,我爱我家的过错程度在50%以下,应承担150万元以下的数额。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但数额偏低,故市三中院二审判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我爱我家公司赔偿方家120万元的经济损失。

(责编:杨迪、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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