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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营业部开启 全面竞争时代

2013年02月05日07:53        手机看新闻

券商营业部开启 全面竞争时代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取消对券商设立分支机构的数量和区域限制,符合设点要求的券商可根据业务类型、发展规划和管理能力,自行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数量、区域。此外,放开分支机构业务范围,不再做具体限定。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透露,证监会正在研究修改券商设立标准等事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证监会将按照“循序渐进、扶优限劣、分步放开”原则,分步骤放开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

  据介绍,《规定》明确了券商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证券营业部两类,可经营不超出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的业务。券商申请设立、收购分支机构,应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提交申请表等材料。

  上述负责人表示,《规定》实施后,券商可根据业务需要、管理能力和公司发展战略定位决定分支机构设立及布局,分支机构业务范围将从简单的代理交易拓展到向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将有利于形成差异化竞争格局,稳步推进行业转型,为券商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据悉,2008年,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试行)》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而此次《规定》将统一券商分支机构的监管办法。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推出进度超出了市场预期。”中信证券研究部潘洪文表示,由于一直以来中小券商反对允许证券公司自主决定营业部组织形式和业务范围的声音较大,市场更多地预期该措施并不会很快推出,原本预计下半年放开的可能性更大。

  潘洪文认为,对大型综合券商而言,在行业竞争显著加剧的背景下,佣金率将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整体受影响程度相对偏小。主要原因是营业部设立的放开为大型券商创造了更好地抢占市场份额的机会。凭借综合的产品服务能力,大型券商可以扩大其市场份额,起到以量补价的效果。“而那些区域性特征明显的中小券商,过去凭借在优势区域的垄断获得大大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佣金率和非常高的当地市场份额,我们预期《规定》出台后这些券商将受到较大冲击。”潘洪文说。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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