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2日电(杨波)中国证监会22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证监会发言人表示,2013年11月11日,中国结算发布了《关于发布<基金类产品质押式回购登记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目前中国结算正在协商沪、深证券交易所研究基金类产品中债券型基金产品可以作为质物开展质押式回购业务。
中国结算计划于近日向市场发布相关业务指引,并与2013年12月召开市场培训会。债券型基金产品质押式回购业务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处理比照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办理。
证监会正通过其在人民微博的官方微博“证监会发布”播报发布会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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