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存量地方债的清理工作,随着财政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简称《甄别办法》)的正式发布,已经具备了指导实际操作的技术规范。
10月28日,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甄别办法》。这也是继国务院10月2日公布《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43号文)后,财政部制定的最新配套文件。根据该办法,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的清理甄别工作将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具体牵头、部门单位各负其责的方式展开,其目的是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奠定基础”。值得关注的是,办法特别强调“要大力推广PP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以达到“既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获取合理回报,又减轻政府公共财政举债压力、腾出更多资金用于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的目的”。
“办法一方面强调对现有存量债务的分类清理,另一方面通过PPP模式来实现社会资金的引入,是从‘节流’和‘开源’两方面来进行的。”一位政府人士对上证报记者评论道。
“《甄别办法》规定,清理甄别工作按照先清理、后甄别的顺序开展。”一名地方政府官员对记者谈到,“换言之,先摸清债务情况,再进行分类处理。”
《甄别办法》规定,在清理工作中,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把关”,而且“债务单位应与债权人共同协商确认,根据合同逐笔核对债务明细数据”,同时对于存有争议的债务存量,也给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争议双方提出解决方案及依据,经同级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意见后,报同级政府确定”。
“《甄别办法》的一个特点,就是强调规范性,可操作性比较强。”财政部财科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对记者谈到,“企业的债务就是企业的,政府的债务就是政府的,分类一定要分清楚。”
《甄别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同时也根据项目本身的收益情况,对其分为不同四类,对应“不纳入政府债务、一般债务、专项债务”等不同的甄别结果。
“不同的甄别结果,意味着不同的处理办法。”一名券商分析师谈到。中信建投证券近日的一份分析报告也认为,未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的化解将有“通过项目收入、注入优质资产、原贷款银行债务展期、地方政府债权置换”四条途径。
“分类甄别标准的提出,意味着以后地方政府在大兴项目的时候,必须具有更强的成本和收益意识,”该分析师谈到,“不能再不计成本的上一些没有收益的项目。”
根据国务院43号文,政府将“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该精神在《甄别办法》中得以充分体现,比如,其中明确规定“通过PPP模式转化为企业债务的,不纳入政府债务”,同时对于在建项目,要“优先通过PPP模式推进”。一名地方政府人士就此评论称,“以往对于PPP模式虽然提,但是没有放到这么优先的位置来提,看来以后多数地方项目都会和PPP模式有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