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5日电 (记者 刘阳)随着监管部门表态,近日来持续发酵的”“北大医药代持事件”再次受到关注。
11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了北大医药代持事件的最新进展。根据证监会核查情况,现已对北大医药、北大资源控股、政泉控股等涉嫌虚假信息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据悉,证监会调查工作一般分为核查、立案、结案报告、处罚委做出决定等程序。进入立案程序,意味着有关监管部门已对相关情况做出了初步明确,并有望进一步做出调查结论。
随着监管部门明确态度,这件轰动资本市场的事件或将画上句号。如果此次案件以信披违规立案,涉事方谁才是本案涉嫌虚假信息披露的责任人?责任人将受到何种处罚?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相关律师告诉记者,在责任认定方面,上市公司北大医药因出现信披遗漏可能难辞其咎,而根据相关法规,政泉控股作为北大医药的名义股东在签署代持协议后,即应报告上市公司,否则即构成虚假信息披露。而委托代持方——北大资源控股在此事件中,也应及时敦促政泉控股告知北大医药已经事实存在的代持关系。
该律师指出,如果代持中有收益,则其有偿性代持关系可能会加重义务人信息披露的责任。
在处罚方面,该律师告诉记者虚假信息披露有轻重之分,若其中涉及到内幕交易证监会会从严处理,如果仅是违规披露处罚则会从轻。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今年4月,*ST新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深圳证监局立案调查,最终的处理结果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公司和相关高管处以数万元到数十万元的罚款。
对于违规信披情节严重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则规定,证监会可以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前,北大医药公告披露的了因政泉控股融资失败、不能履行减持受让义务时,为避免股市动荡被动代持的事件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