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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財評:住房資源分配不公 房產稅及早亮劍

曾濤

2013年01月15日08:30    來源:人民網-財經頻道    手機看新聞

國家稅務總局官員日前表示,稅務總局、財政部等部門正在積極研究產稅擴大試點范圍的方案,但目前要提出一個完善的方案還有難度。房地產業內人士認為,從長遠來看,房產稅勢在必行,應該在基礎性環節完成后再擴大試點范圍。

近段時間,“房妹”、“房嫂”、“房嬸”、“房叔”等標志性符號不斷出現,說明住房資源的分配不公日益引起人們的關注和不滿。住房資源分配不公,有投資客通過市場手段投機獲利,也有貪腐官員利用手中的權力謀求不當利益。不管是哪種情況,住房分配不公和大量閑置,都是社會資源的浪費。這種情況下,房產稅需要及時亮劍。

佔有房產越多,交稅也應該越多,不僅符合房產稅征稅原則,也應該是房地產市場調控發力的方向。住房空置率過高,通過對擁有多套住房的人征收高額房產稅,使得這部分住房資源能夠釋放和利用起來,對整個社會而言將意味著福利的增加。

例如有建議提到,“對所有權人自住的第一套住房全額免征以切實保障自住﹔對存量或增量的第二套住房擬征一定的房產稅,對存量或增量的三套及以上住房課以重稅並實行累進稅率”。這樣的建議從總體上看是積極可行的。

與此同時,房產稅征稅對象涉及千家萬戶,如果在方案設計和征收環節上考慮不周,則容易使房產稅走樣,不僅難以保証其應有功能的實現,而且可能引發新的社會不公。例如上述建議中對於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的認定,尚存在操作細節上的不確定性。住房面積有大小之分,位置有好壞之別,這在事實上形成了不同住房之間的巨大差異。如果簡單征收,就容易引發社會不公。比如,張家在某市市中心有一套200平米的房子,每平米市價5萬元,但因為是唯一住房,所以不用交稅﹔李家在郊區有兩套房子,各80平米,每平米1萬元,則需要交稅。與此同時,對於擁有多套住房的家庭來說,哪個是第一套,哪個是第二套、第三套,都需要合理的認定,否則就會引發各種爭議,甚至顯失公平。

西方國家征收房產稅,一般採取價值評估的辦法,根據地段、使用年限等多個因素確定房屋的價值,作為征稅的基數。我國家庭數量眾多,住房千差萬別,一戶一戶地核實、評估,需要耗費大量的人力和時間,成為房產稅征繳的一項艱難挑戰。

房產稅能否打壓房價?房產稅的主要目的應該是抑制房地產領域的奢侈性消費,在抑制房價方面恐難發揮更大作用。供求關系是決定房價高低的關鍵。我國一些大城市人口過於集中,住房剛性需求很大,同時寬鬆貨幣政策也容易放大住房需求。如果供求關系嚴重失衡,住房市場成為賣方市場,房產稅負擔很容易轉嫁到買房人或租房人身上。假如這樣的情況成為現實,則房產稅的征繳將會加大社會不公。這是需要我們警惕的。

我國是土地資源稀缺的國家,必須合理使用,不能在住房面積上相互攀比。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有利於引導購房者理性地選擇居住面積適當的住房,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同時對於以往住房資源明顯分配不公的現象進行必要的糾偏。因此,房產稅在試點過程中需要盡快形成適合我國國情、具有可操作性的經驗,同時避免由於設計和操作不當而產生新的社會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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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譚樹森、喬雪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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