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銀行、興業銀行等多家銀行近日在官網公告發布了部分產品收費標准。有消費者質疑:銀行是不是對免費項目進行收費,增加客戶負擔?對此,昨天記者進行了詳細了解,發現絕大多數新增收費項目都是銀行提供的新服務,“對免費項目進行收費”屬於誤讀。
光大銀行在官方網站公布了《關於發布部分產品收費標准的公告》,稱該行從今年1月1日起對股權服務全程通、“陽光金管家”現金管理、銀行承兌匯票風險敞口承諾和銀聯互聯網代扣等四項業務實行收費。其中,銀聯互聯網代扣業務費率為2元/筆,但公告也顯示,“本業務預計於2013年1月底推出”,說明這是新增業務。股權服務全程通業務、“陽光金管家”現金管理、銀行承兌匯票風險敞口承諾等業務主要針對公司客戶。
在浦發銀行官網,記者看到了去年底發布的《關於新增及變更服務收費項目的公示》,公示了三項新增項目,分別為財稅庫行橫向聯網電子繳稅、出口買方信貸業務管理費、租賃業務代理費。記者致電浦發銀行,相關人士告訴記者:“這三項服務並不是過去不收費,現在開始收費,而是過去壓根就沒有這些服務,現在新增了這些服務。”記者注意到,這三項服務適用客戶是公司客戶和同業客戶。類似地,交通銀行增加了“黃金定投”收費項目,其備注中也明確標明是“新增服務項目”。
據銀行業內人士介紹,政府規定的銀行免費服務項目中,隻規定了最基礎的免費項目,諸如密碼修改手續費、同城本行轉賬手續費等。其余服務,隻要不違背銀監會去年發布的“四公開”要求,都可以適度收費。該人士表示,並不是所有公示的新增收費都會真正征收,公示只是表明該銀行可以征收,但實際操作過程中,銀行可能為了推廣和市場競爭,在一段時間甚至很長時間內都不收取。
面對記者對銀行收費的疑問,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何韌表示,銀行收費是否應該,這個問題需具體分析。如果是一些創新業務,在一定時間段收取一定費用是合理的,收費可視作對創新的補償。而對於一般基礎性的業務,則不應收費。目前,銀行傳統的業務收費面臨取消壓力,因此銀行需要推廣新業務,擴大收入來源。
也有專家表示,銀行和商店、飯館一樣,都是獨立經營的企業。一方面,服務都是有成本的,要求銀行都不收費也不現實﹔另一方面,消費者完全可以用腳投票,目前銀行間競爭日益激烈,如果某家銀行要對某項服務收費,消費者可以選擇到其他銀行辦理。在激烈競爭的情況下,銀行會對收費更加謹慎。(記者 孟群舒)
(來源:解放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