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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家:公積金繳存差異是正常合理的【4】

2013年01月17日08:02    來源:經濟參考報    手機看新聞

  《經濟參考報》:很多人呼吁,針對目前公積金結存額較大的現象,應當拓寬公積金投資渠道以實現保值增值﹔還有聲音建議讓公積金入資本市場賺錢。您認為這些意見正確嗎?

  陳淮:目前公積金存在著近萬億的余額,但即或如此,公積金也不需要通過投資來保值增值,或者說不應當把保值增值作為管理目標。

  講個經濟學常識。養老基金一定需通過投資來保值增值。因為人們繳1萬元,將來可能需領2萬元。為什麼呢?因為通脹、社會生活水平提高和人活得越來越長。而公積金不是。人們繳1萬元,退休時就退還繳存人1萬元,不會因房價“通脹”而多退1分。因此公積金不需以什麼“保值增值”為管理目標。由此決定,公積金也就不需要什麼“拓寬投資渠道”。公積金的基本功能是為老百姓滿足住房需求提供互助性保障,其管理目標應當是盡量多地貸給有合理需求的繳存人,而不是積攢起來獲取投資收益。此前媒體稱,証監會已委托証券公司和基金公司進行住房公積金投資A股市場方案的研究工作。這是一種非常錯誤的政策趨向。政府沒有權力拿繳存人的私人資產去投資﹔公積金是存多少取多少,也不需要通過投資資本市場去實現“保值增值”。如果公積金有過大的結余,那政策需要研究的是如何拓寬公積金的貸款渠道,是怎樣更合理、更安全地把錢貸放出去,而不是什麼“拓寬投資渠道”。

  公積金並非不可以有投資收益。貸款人支付的利息就是公積金的投資收益。但值得大聲疾呼的是,繳存人繳納公積金從來不是為了獲取投資收益,而是為了實現工薪階層的社會化互助。有些人熱衷於公積金投資,這種想法恐怕是把公積金當成了“唐僧肉”,是在打這個投資收益的算盤。這是個非常危險的思路。

  《經濟參考報》:在討論中,也有對公積金制度持否定意見的聲音,認為與上世紀公積金制度最初試點時相比,如今的市場環境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公積金制度已難以適應當前需要。這個意見可取嗎?

  陳淮:理論和實踐都証明,公積金是一種住房保障體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符合中國國情的政策工具。不能適應需要的是起步和發展過程中,在制度設計上的粗糙和不完善,而不是公積金制度本身。

  現行公積金制度的不完善主要是四個方面。一是覆蓋面遠不充分。別說農村居民無緣享受,就是城鎮職工,目前的覆蓋面也隻達三分之一略強。二是前面提到的互助性、區別化未能得到充分體現。三是管理體系不完善,不僅運行成本高、效率低,而且違規違法事件、風險流失事件也時有發生。四是壟斷部門、既得利益群體利用設計漏洞侵蝕公共資源、偷逃稅收。限於時間和篇幅,這個問題我們隻能點到為止。

  公積金制度也需要不斷創新。我們前面提到的自助型保障政策就是一種創新思路。從國際經驗看,自助型保障的典型方式就是設立住房儲蓄賬戶,或者專門的住宅儲蓄銀行。在強制繳存、雇主配繳的公積金之外,繳存人可自願開立賬戶,自願繳存﹔政府給予這種自願繳存的賬戶以個稅減免的優惠政策,以此鼓勵人們為滿足自己的住房需求更多地承擔責任。實際上在發達國家的住房保障體系中,除了救助型的保障房之外,自助型保障是主體。例如公務員基金、教師基金等。

    《經濟參考報》:公積金在一定意義上說,是一種金融屬性的政策工具﹔我們在具有保障意義的住房金融上還可以有更多創新嗎?

  陳淮:就住房金融方面說,可以嘗試和創新的領域非常廣闊。例如合伙制、代建制、房地產業直接融資、以房養老、房地產金融中介機構發育、住房保險等。其中可以有政策參與其中,具有保障意義的金融工具也有很大的開拓余地。

  舉個最簡單、最普遍的例子。人們在賣舊買新的過程中通常需要先買后賣,這種改善性需求非常正常合理。但目前我們尚沒有政策性工具來幫助人們完成先買后賣過程的資金融通。再舉個前沿一些的例子。幫助社會中間階層降低、規避房價風險,防止恐慌性需求產生的一個有效辦法,就是設計一整套可交易的政策性房價指數,給社會一個避險通道。人們可以通過“買指數”而不是提前購買實物房的方式來規避房價變動的風險。探索有中國特色的住房體系和城鎮化道路,我們還有太多的工作要做。

(責任編輯:喬雪峰、李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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