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不到施工方等不來驗收期
中標單位沒施工,交工5年未驗收
駐馬店市公路管理局是業主方,將工程交給中標單位施工。工程有問題,人們首先想到找施工方,沒想到找到一本糊涂賬。
查閱駐馬店市公路局公告,可知該項目分為兩個施工標段和一個監理標段。2006年3月8日開標,業主最終確定了施工一標和二標中標單位,分別是上蔡縣暢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和遂平縣公路工程開發有限公司。
可是這兩家都聲稱沒有參與施工。
上蔡縣暢達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他們主要修本縣轄區的路,壓根沒做過君二線工程。
遂平縣公路局局長王彥彬也是同樣的說法,遂平縣公路工程開發有限公司在2007年后一直“癱瘓”,工人都另謀出路了。
當地人介紹,駐馬店每個縣公路局幾乎都有一家工程公司,如果某縣的資質達不到要求,就借用其他縣的公司進行投標,中標后還是由本縣公路局下屬公司修或由市公司修。
另一種情況是,讓其他縣城的公司中標,然后轉包給自己縣公路局的下屬公司。中標只是走形式,多數情況是各縣公司修各縣的路。
(責任編輯:羅知之、劉陽)